“乡财县管”和“省直管县”改革,实质上把我国五级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央—省—市—区县—乡镇)在财政管理体制上“拉平”了,变成了三级体制(中央—省—市县)。县里的财政实力固然是强了,但是否有利于长远经济发展,则不一定。“省直管县”这种做法源于浙江,20 世纪 90 年代就在全省施行,效果很好。但浙江情况特殊,县域经济非常强劲,很多县乃至乡镇都有特色产业集群。2019 年,浙江省 53 个县(含县级市)里,18 个是全国百强县。但在其他一些省份,“省直管县”改革至少遭遇了两个困难。首先是省里管不过来。改革前,一个省平均管 12 个市,改革后平均管 52 个市县。钱和权给了县,但监管跟不上,县域出现了种种乱象,比如和土地有关的腐败盛行。其次,县市关系变动不一定有利于县的长远发展。以前县归市管,虽受一层“盘剥”,但跟市区通常还是合作大于竞争。但改革以后,很多情况下竞争就大于合作了,导致县域经济“孤岛化”比较严重。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市的实力本就不强,现在进一步分裂成区和县,更难以产生规模和集聚效应。经济弱市的“小马”本就拉不动下辖县的“大车”,但改革并没有把“小马”变成“大马”,反倒把“大车”劈成了一辆辆“小车”,结果是小城镇遍地开花,经济活动和人口不但没有向区域经济中心的市区集聚,反而越搞越散。从现有研究来看,省直管县之后,虽然县里有了更多资源,但人均 GDP 增速反而放缓了。(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