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yReadiviearning 人权这个概念被长期污名化,原因之一大约是很多人将权利看做任性的代名词。但这恰恰将普遍人权的伦理基础理解反了:普遍人权保护的不仅仅是“我”的自由,而且是作为“我”的他人的自由——在这种价值观里,社会由无数个尊严对等的“我”组成,而不是由一个身处顶点的“我”、数个身处中层的“你”、以及无数身处底层的“他”组成,也只有将社会理解成无数个尊严对等的“我”,普遍人权才变得必要和珍贵。换言之,人权观念的伦理基础不是任性,而是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