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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 write articles in Chinese(Simplified).
Bachelor | EX-PLCTer | ADBC | Sichuan | Street Dan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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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僻
*山本文绪*
今年春天人事变动,位子调到我旁边的女孩和我搭话,我停下写报告的手,看着她。
她问我是哪一所大学毕业的,我回答后,她说:“哇,果真如此,我听其他人说过呢。其实我也是那所学校毕业的。这家公司很多员工来自稻田大学和庆应大学,在这里遇到学姐真开心。我们以前可能就在哪里见过,啊,我以前在车站前的邓肯多纳圈店打工,不过那家店现在倒了。对了,上星期的送旧迎新你没参加吗?我找了你半天呢……”她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串。
我正要回话,有人在后面叫她,她精神十足地应道“在”,随即站起身来,头也不回地过去了,好像我从来不曾存在。
虽然我对这种情形已习以为常,但把视线移回电脑屏幕时,心中仍暗自涌起一股愤怒。那种感觉就像经常由于某个契机,忽然忘记或是不经意地想起困扰我多年的肩膀酸痛。我想继续工作,但刚才构思得差不多的想法已支离破碎。
调来这家拥有两千名员工的企业的营销部已经八年,我也三十一岁了。在同一科工作多年的同事,除非业务往来,从来不找我说话,但搞不清状况的人就会像刚才那个女孩一样,一厢情愿地和我聊天。我知道他们想拉近彼此的距离,但就是无法接受这些人。
我在公司里是出了名的孤僻、不合群,但觉得有点言过其实。我承认自己很孤僻,然而并不讨厌和别人相处,只是不擅长聊天和社交而已。经过多年训练,我学会了嘴角微微上扬,挤出微笑般的表情,可这现在反倒成了最大的失策。如果我自始至终都面无表情,或许可以减少一半的麻烦。
我从套装口袋里拿出耳塞,用指尖捻着黄色的海绵栓塞进耳朵。方才找我聊天的女孩恰巧回座,看到我的举动,一脸诧异。刚才浪费了十五分钟听她讲些无聊的事,害我不得不留下来加班。而且只要稍觉投缘,对方就会邀约喝咖啡或聚餐,到时候还要考虑怎样拒绝才不伤和气,简直烦死人了。
我小时候比现在成熟多了。我会配合同学聊天的内容挤出笑容,也曾受邀去听完全不感兴趣的偶像歌手演唱会。只因害怕被那些把我当朋友的人讨厌,明明毫无快乐可言,我也假装乐不可支。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无法融入周围的环境。最近,我虽然会心不甘情不愿地参加公司餐会,但看到那些年轻女孩在上司聊棒球或说教时频频点头,就有种想掐死她们的冲动。
当然,我并不是对每个人都心怀杀机,其实相当擅长一对一促膝长谈,非但不讨厌读书和工作,而且乐在其中。所以,我这个“孤僻、不合群”的人也有几个称得上朋友的人——一个从小结识的老朋友,还有一位就职后迫于工作需要去上电脑学校时结识的友人。求学时,我曾经和同年级的男生交往,和现任男朋友交往也快两年了。
有人拍我的肩。抬头一看,一个和我同期进公司、被分到其他科的男同事面带微笑地看着我。他用双手示意我拿下耳塞。
“你还是老样子。”
我并不讨厌他,因为他说话不拖泥带水。
“抱歉,打扰你一下。关于和泉小姐婚礼后的续摊,我们这些同期的决定一起出钱送礼物给她。我会先垫钱,包括续摊费用在内,总共一万五千元左右。”
和我同期进公司的女孩下个月要结婚了。这是第几个了?每次有人结婚,我都得包红包、浪费一天的假期、说一些言不由衷的祝福、分摊续摊的花费和礼品费。
我并不是舍不得花钱。反正续摊的事自然有人费心张罗,既轮不到我安排也用不着我去买礼物。大家很清楚我的个性不适合处理这种事,所以都默认“你只要出钱就好”。
我必须心存感激,这等于免除了我当值日生的义务。没想到我却心口不一,脱口而出的竟然是这句话:
“我不去参加婚礼,也不去续摊,更不会出礼金。”
我情不自禁地大声说完后,周围的视线全集中在我身上。他瞠目结舌,小声地问:“你与和泉小姐关系不好吗?”
“我是说,假日想好好休息。别人结婚是她家的事,与我无关,不要把我扯进去。”
我大发雷霆之际,坐在旁边的那个女人慌忙逃走了。
加完班,我搭倒数第二班电车回到公寓。筋疲力尽地把门打开,看到录音电话的提示灯在黑漆漆的房间里闪烁。我提着便利店的袋子,一屁股瘫坐在厨房地板上。
我个性这么孤僻,只有我妈和男朋友会打来电话。另外那两个朋友知道我不接电话,有事都会用短信联络。无论是我妈还是男朋友,我都不想听到他们的声音。
好烦!我垂头丧气地坐了很久,加外套都没脱,都是我的错吗?是我不对劲吗?
上次,那个从小结识的老友委婉地这么说我。的确,我是在漠然地过日子。虽然内心隐藏了诸多不满,但还是听天由命、随波逐流,读自己的学力能够应付的学校,进入愿意录用我的企业工作。我觉得凡事不能抱持成见,只要有人邀约,我向来不曾拒绝,没想到每次都弄巧成拙。当上了年纪的女人说“我已经是老太婆了”,我会忍不住应道:“是啊。”当胖女生说“我不减肥不行了”,我总回应:“没错。”即使我告诫自己,这时至少应该闭嘴,但总是把心思都写在脸上。
现任男朋友大我三岁,相当沉默寡言,他说就是喜欢我的笨拙。没想到,我连续几次拒绝他的邀约后(因为我很累),他却忽然暴跳如雷地破口大骂:“你当初的可爱跑到哪里了?难道都是装出来的吗?!”骂得我哑口无言。事后,他向我道歉:“我是压力太大了。”最近他也经常这样。而我妈打电话来,表面上是担心我,其实只是要找个人说我爸的坏话。
与我无关,我要斩断一切。
我感到孤独无助。没有人认同我。
这时,一个念头忽然在我脑海中闪现。或许大家整天喋喋不休,就是为了排遣这份孤独。
既然如此,我还是继续孤独好了。我站起身,没有听就直接删除了留言。
翌日早晨,我一进公司就找部长,他也在找我。上午九点半,我们在小会议室内对面而坐。
我递上一直写到凌晨的辞职信。从我进公司就一直对我照顾有加的部长用力拍了拍自己宽阔的额头。看到他这惊讶时的习惯动作,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他立刻瞪着我。
“你为什么不能在大家面前这样笑一笑?”
我一时词穷,愣了一下才回答:“遇到好笑的事,我当然会笑。”
“公司这么无趣吗?”
“工作很有趣。”
部长抓了抓耳垂,连珠炮似的说:“你的工作能力很强,开会表达意见时简直和平常判若两人,还会说笑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但你只在第一年参加过一次员工旅游,之后从来不参加年终聚餐和送旧迎新。这些事,还可以解释为特立独行,但听说你最近还戴耳塞?”
我没有回答,视线移向被部长丢在桌上的辞职信。
“以你这种个性,无论到哪里都混不下去。别以为可以独善其身。”
他虽然语气粗暴,但听起来不像挖苦,反而充满怜悯。
“是啊。”
我不讨厌上班,也不讨厌和人相处。所以,只要费心寻找,一定可以找到不需要戴耳塞的地方,即使找不到也无所谓。
不喜欢就不喜欢,我从不祈求别人谅解,也不靠大家生活。我只在觉得好笑的时候发笑。想到这个世界这么简单,我笑得合不拢嘴。
#每日一文
*山本文绪*
今年春天人事变动,位子调到我旁边的女孩和我搭话,我停下写报告的手,看着她。
她问我是哪一所大学毕业的,我回答后,她说:“哇,果真如此,我听其他人说过呢。其实我也是那所学校毕业的。这家公司很多员工来自稻田大学和庆应大学,在这里遇到学姐真开心。我们以前可能就在哪里见过,啊,我以前在车站前的邓肯多纳圈店打工,不过那家店现在倒了。对了,上星期的送旧迎新你没参加吗?我找了你半天呢……”她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串。
我正要回话,有人在后面叫她,她精神十足地应道“在”,随即站起身来,头也不回地过去了,好像我从来不曾存在。
虽然我对这种情形已习以为常,但把视线移回电脑屏幕时,心中仍暗自涌起一股愤怒。那种感觉就像经常由于某个契机,忽然忘记或是不经意地想起困扰我多年的肩膀酸痛。我想继续工作,但刚才构思得差不多的想法已支离破碎。
调来这家拥有两千名员工的企业的营销部已经八年,我也三十一岁了。在同一科工作多年的同事,除非业务往来,从来不找我说话,但搞不清状况的人就会像刚才那个女孩一样,一厢情愿地和我聊天。我知道他们想拉近彼此的距离,但就是无法接受这些人。
我在公司里是出了名的孤僻、不合群,但觉得有点言过其实。我承认自己很孤僻,然而并不讨厌和别人相处,只是不擅长聊天和社交而已。经过多年训练,我学会了嘴角微微上扬,挤出微笑般的表情,可这现在反倒成了最大的失策。如果我自始至终都面无表情,或许可以减少一半的麻烦。
我从套装口袋里拿出耳塞,用指尖捻着黄色的海绵栓塞进耳朵。方才找我聊天的女孩恰巧回座,看到我的举动,一脸诧异。刚才浪费了十五分钟听她讲些无聊的事,害我不得不留下来加班。而且只要稍觉投缘,对方就会邀约喝咖啡或聚餐,到时候还要考虑怎样拒绝才不伤和气,简直烦死人了。
我小时候比现在成熟多了。我会配合同学聊天的内容挤出笑容,也曾受邀去听完全不感兴趣的偶像歌手演唱会。只因害怕被那些把我当朋友的人讨厌,明明毫无快乐可言,我也假装乐不可支。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无法融入周围的环境。最近,我虽然会心不甘情不愿地参加公司餐会,但看到那些年轻女孩在上司聊棒球或说教时频频点头,就有种想掐死她们的冲动。
当然,我并不是对每个人都心怀杀机,其实相当擅长一对一促膝长谈,非但不讨厌读书和工作,而且乐在其中。所以,我这个“孤僻、不合群”的人也有几个称得上朋友的人——一个从小结识的老朋友,还有一位就职后迫于工作需要去上电脑学校时结识的友人。求学时,我曾经和同年级的男生交往,和现任男朋友交往也快两年了。
有人拍我的肩。抬头一看,一个和我同期进公司、被分到其他科的男同事面带微笑地看着我。他用双手示意我拿下耳塞。
“你还是老样子。”
我并不讨厌他,因为他说话不拖泥带水。
“抱歉,打扰你一下。关于和泉小姐婚礼后的续摊,我们这些同期的决定一起出钱送礼物给她。我会先垫钱,包括续摊费用在内,总共一万五千元左右。”
和我同期进公司的女孩下个月要结婚了。这是第几个了?每次有人结婚,我都得包红包、浪费一天的假期、说一些言不由衷的祝福、分摊续摊的花费和礼品费。
我并不是舍不得花钱。反正续摊的事自然有人费心张罗,既轮不到我安排也用不着我去买礼物。大家很清楚我的个性不适合处理这种事,所以都默认“你只要出钱就好”。
我必须心存感激,这等于免除了我当值日生的义务。没想到我却心口不一,脱口而出的竟然是这句话:
“我不去参加婚礼,也不去续摊,更不会出礼金。”
我情不自禁地大声说完后,周围的视线全集中在我身上。他瞠目结舌,小声地问:“你与和泉小姐关系不好吗?”
“我是说,假日想好好休息。别人结婚是她家的事,与我无关,不要把我扯进去。”
我大发雷霆之际,坐在旁边的那个女人慌忙逃走了。
加完班,我搭倒数第二班电车回到公寓。筋疲力尽地把门打开,看到录音电话的提示灯在黑漆漆的房间里闪烁。我提着便利店的袋子,一屁股瘫坐在厨房地板上。
我个性这么孤僻,只有我妈和男朋友会打来电话。另外那两个朋友知道我不接电话,有事都会用短信联络。无论是我妈还是男朋友,我都不想听到他们的声音。
好烦!我垂头丧气地坐了很久,加外套都没脱,都是我的错吗?是我不对劲吗?
上次,那个从小结识的老友委婉地这么说我。的确,我是在漠然地过日子。虽然内心隐藏了诸多不满,但还是听天由命、随波逐流,读自己的学力能够应付的学校,进入愿意录用我的企业工作。我觉得凡事不能抱持成见,只要有人邀约,我向来不曾拒绝,没想到每次都弄巧成拙。当上了年纪的女人说“我已经是老太婆了”,我会忍不住应道:“是啊。”当胖女生说“我不减肥不行了”,我总回应:“没错。”即使我告诫自己,这时至少应该闭嘴,但总是把心思都写在脸上。
现任男朋友大我三岁,相当沉默寡言,他说就是喜欢我的笨拙。没想到,我连续几次拒绝他的邀约后(因为我很累),他却忽然暴跳如雷地破口大骂:“你当初的可爱跑到哪里了?难道都是装出来的吗?!”骂得我哑口无言。事后,他向我道歉:“我是压力太大了。”最近他也经常这样。而我妈打电话来,表面上是担心我,其实只是要找个人说我爸的坏话。
与我无关,我要斩断一切。
我感到孤独无助。没有人认同我。
这时,一个念头忽然在我脑海中闪现。或许大家整天喋喋不休,就是为了排遣这份孤独。
既然如此,我还是继续孤独好了。我站起身,没有听就直接删除了留言。
翌日早晨,我一进公司就找部长,他也在找我。上午九点半,我们在小会议室内对面而坐。
我递上一直写到凌晨的辞职信。从我进公司就一直对我照顾有加的部长用力拍了拍自己宽阔的额头。看到他这惊讶时的习惯动作,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他立刻瞪着我。
“你为什么不能在大家面前这样笑一笑?”
我一时词穷,愣了一下才回答:“遇到好笑的事,我当然会笑。”
“公司这么无趣吗?”
“工作很有趣。”
部长抓了抓耳垂,连珠炮似的说:“你的工作能力很强,开会表达意见时简直和平常判若两人,还会说笑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但你只在第一年参加过一次员工旅游,之后从来不参加年终聚餐和送旧迎新。这些事,还可以解释为特立独行,但听说你最近还戴耳塞?”
我没有回答,视线移向被部长丢在桌上的辞职信。
“以你这种个性,无论到哪里都混不下去。别以为可以独善其身。”
他虽然语气粗暴,但听起来不像挖苦,反而充满怜悯。
“是啊。”
我不讨厌上班,也不讨厌和人相处。所以,只要费心寻找,一定可以找到不需要戴耳塞的地方,即使找不到也无所谓。
不喜欢就不喜欢,我从不祈求别人谅解,也不靠大家生活。我只在觉得好笑的时候发笑。想到这个世界这么简单,我笑得合不拢嘴。
#每日一文
# 聊天时每个人都想聊自己
*蔡康永*
古古和阿男即使是在最亲密、最如胶似漆的时候,很遗憾,他们也仍然各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这是世界的真相: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当阿男在投资上踩到地雷,惨赔五十万的那个晚上,如果古古正在因为月经来而整晚肚子痛的话,那么,不管他们两人多么努力地关心对方,真正最让他们痛苦的,仍然是他们各自的痛处:阿男的五十万、古古的肚子。
讲这个不是为了对情侣们泼冷水,而是做个简单的提醒:聊天时,每个人都想聊自己的感觉。
当你在东指西画地大谈:“昨天晚上我夹着鲨鱼夹去倒垃圾的时候,我前男友开车经过我面前耶!靠!我额头刚好长了两颗大痘痘……”
当你这样废话连篇,而你对面的人,却认真地睁着眼睛看着你,专注而关心的时候,你真的会觉得这个人是你最好的朋友,是你最想倾吐心事的对象,是地球上最可依靠在上面垂泪的一双肩膀……
这个看似很专心听你说话的人,嗯,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你最好的朋友,但她无疑是你“最上道”的朋友。
她专注地望着你时,天晓得她心里在想些什么!她可能望着你的嘴,想着“嘴巴一直动,好像我养的金鱼喔……上排牙齿有披萨的菜渣耶……她讲的那个前男友不是长得像猪吗……”
处于这个状态的她,实在不太像什么“地球上最可靠的一双肩膀”,但你会喜欢她,这是一定的。
所以,反过来,当你自己想要被别人喜欢的时候,你只要把别人放在你自己的位置上来想,那就轮到你来扮演这个“最上道”的朋友了。
扮演这样一个朋友,最高原则非常简单:“尽量别让自己说出‘我’字。”
听起来很容易,但你可以试试看,跟朋友聊天十分钟,不要说出“我”字。
对,就是不要说出“我”字。每次想说“我”字时,都改成“你”字或“他”字。
你会发现这十分钟里面,本来不断说着“我昨天……”“我觉得……”“我买了……”这些句子的自己,忽然变成一个不断把话题丢给对方、让对方畅所欲言的、超级上道的人!
也许你会说,你又不是在陪酒,为什么要让对方畅所欲言,而不是让自己畅所欲言?
答案很简单,你的朋友们,也不是在陪酒啊,他们凭什么要永远让你畅所欲言?
#每日一文
*蔡康永*
古古和阿男即使是在最亲密、最如胶似漆的时候,很遗憾,他们也仍然各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这是世界的真相: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当阿男在投资上踩到地雷,惨赔五十万的那个晚上,如果古古正在因为月经来而整晚肚子痛的话,那么,不管他们两人多么努力地关心对方,真正最让他们痛苦的,仍然是他们各自的痛处:阿男的五十万、古古的肚子。
讲这个不是为了对情侣们泼冷水,而是做个简单的提醒:聊天时,每个人都想聊自己的感觉。
当你在东指西画地大谈:“昨天晚上我夹着鲨鱼夹去倒垃圾的时候,我前男友开车经过我面前耶!靠!我额头刚好长了两颗大痘痘……”
当你这样废话连篇,而你对面的人,却认真地睁着眼睛看着你,专注而关心的时候,你真的会觉得这个人是你最好的朋友,是你最想倾吐心事的对象,是地球上最可依靠在上面垂泪的一双肩膀……
这个看似很专心听你说话的人,嗯,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你最好的朋友,但她无疑是你“最上道”的朋友。
她专注地望着你时,天晓得她心里在想些什么!她可能望着你的嘴,想着“嘴巴一直动,好像我养的金鱼喔……上排牙齿有披萨的菜渣耶……她讲的那个前男友不是长得像猪吗……”
处于这个状态的她,实在不太像什么“地球上最可靠的一双肩膀”,但你会喜欢她,这是一定的。
所以,反过来,当你自己想要被别人喜欢的时候,你只要把别人放在你自己的位置上来想,那就轮到你来扮演这个“最上道”的朋友了。
扮演这样一个朋友,最高原则非常简单:“尽量别让自己说出‘我’字。”
听起来很容易,但你可以试试看,跟朋友聊天十分钟,不要说出“我”字。
对,就是不要说出“我”字。每次想说“我”字时,都改成“你”字或“他”字。
你会发现这十分钟里面,本来不断说着“我昨天……”“我觉得……”“我买了……”这些句子的自己,忽然变成一个不断把话题丢给对方、让对方畅所欲言的、超级上道的人!
也许你会说,你又不是在陪酒,为什么要让对方畅所欲言,而不是让自己畅所欲言?
答案很简单,你的朋友们,也不是在陪酒啊,他们凭什么要永远让你畅所欲言?
#每日一文
# 重逢
*吴念真*
事业失败之后才发现除了开车之外,自己好像连说得出口的专长都没有,所以最后他选择开出租车。
不过,出租车在市区里跑还是容易碰到以前商场上的客户或对手,“熟人不收费,自己倒贴时间和油钱这不算什么……,最怕遇到的是以前的对手,车资两百三给你三百块,奉送一句:不必找啦,留着用!外加一个奇怪的眼神和笑容,那种窝囊感够你低荡个一整天!”
所以后来他专跑机场,说比较不会遇到类似难堪的状况,而且也不用整天在市区没目的地逛,让自己老觉得像一个已经被这个战场淘汰的残兵败将,或者像中年游民一般地无望。
不过,他也承认跑机场的另一个奢望是如果前妻带着孩子们偷偷回国的话,说不定还有机会睹上他们和孩子们见上一面;“离婚后就没见过……,我都只能凭空想象他们现在的模样。”
孩子和前妻一直没碰上,没想到先碰到的反而是昔日的爱人。
他说那天车子才靠近,他就认出她来了。“曾经那么熟悉的脸孔和身体……,而且除了发形,十几二十年她好像一点也没变。”
上车后,她只说了一个医院的名字和“麻烦你”之后就沉默地看着窗外,反而是他自己一直担心会不会因为车子里的名牌而被她认出来;不过,她似乎没留意,视线从窗外的风景收回来之后便拿出电话打。
第一通电话听得出她是打回澳洲雪梨的家,听得出先生出差去英国,她轮流跟两个孩子说话,要一个男孩不要为了打球而找借口不去上中文课,也要一个女孩钢琴要好好练,不然表演的时候会出糗,然后说见到外婆之后会替他们跟她说爱她等等,最后才听出是她母亲生病了,因为她说:“我还没到医院,不过妈妈相信外婆一定会很平安。”
他还记得她母亲的样子和声音,以及她做的一手好菜,更记得两人分手后的某一天,她到公司来,哽咽地问他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女儿呢?”那种颤抖的语气和哀怨的眼神。
打完家里的电话,接着打的是她公司,利落的英文、明确的指令加上自然流露对同事的关心一如以往。
他们大学时候就是班对,毕业之后他去当兵,而她在外商公司做事;退伍后,她把一些客户拉过来,两个人合伙做,三年后,两人公司变成二十几个人,而他却莫明其妙和一个客户的女儿上了床。“说莫明其妙其实是借口。”他说:“到现在也没什么好不承认的……,一来是新的身体总比熟悉的刺激,还有……这个客户公司的规模是我的几百倍,那时不是流行一句话:娶对一个老婆可以省掉几十年的奋斗?”
最后车子经过敦化南路,经过昔日公司的办公室,两旁的台湾栾树正逢花季,灿烂的秋阳下一片亮眼的金黄。
后座当年的爱人正跟之前公司的某个同事话家常,说台北说澳洲说孩子说女人到了一个年龄阶段的感受,然后说停留的时间以及相约见面吃饭,说:“让我看看你们现在都变成什么模样。”
车子最后停在医院门口,他说他还在躲避,也在犹豫要不要跟她收费或者为她打个折,没想到后头的女人忽然出声,笑笑地用极其平静的语气跟他说:“……我都已经告诉你所有近况、告诉你现在的心情、告诉你对一些人的思念……,什么都告诉你了,而你……连一声简单的问候都不肯跟我说?”
#每日一文
*吴念真*
事业失败之后才发现除了开车之外,自己好像连说得出口的专长都没有,所以最后他选择开出租车。
不过,出租车在市区里跑还是容易碰到以前商场上的客户或对手,“熟人不收费,自己倒贴时间和油钱这不算什么……,最怕遇到的是以前的对手,车资两百三给你三百块,奉送一句:不必找啦,留着用!外加一个奇怪的眼神和笑容,那种窝囊感够你低荡个一整天!”
所以后来他专跑机场,说比较不会遇到类似难堪的状况,而且也不用整天在市区没目的地逛,让自己老觉得像一个已经被这个战场淘汰的残兵败将,或者像中年游民一般地无望。
不过,他也承认跑机场的另一个奢望是如果前妻带着孩子们偷偷回国的话,说不定还有机会睹上他们和孩子们见上一面;“离婚后就没见过……,我都只能凭空想象他们现在的模样。”
孩子和前妻一直没碰上,没想到先碰到的反而是昔日的爱人。
他说那天车子才靠近,他就认出她来了。“曾经那么熟悉的脸孔和身体……,而且除了发形,十几二十年她好像一点也没变。”
上车后,她只说了一个医院的名字和“麻烦你”之后就沉默地看着窗外,反而是他自己一直担心会不会因为车子里的名牌而被她认出来;不过,她似乎没留意,视线从窗外的风景收回来之后便拿出电话打。
第一通电话听得出她是打回澳洲雪梨的家,听得出先生出差去英国,她轮流跟两个孩子说话,要一个男孩不要为了打球而找借口不去上中文课,也要一个女孩钢琴要好好练,不然表演的时候会出糗,然后说见到外婆之后会替他们跟她说爱她等等,最后才听出是她母亲生病了,因为她说:“我还没到医院,不过妈妈相信外婆一定会很平安。”
他还记得她母亲的样子和声音,以及她做的一手好菜,更记得两人分手后的某一天,她到公司来,哽咽地问他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女儿呢?”那种颤抖的语气和哀怨的眼神。
打完家里的电话,接着打的是她公司,利落的英文、明确的指令加上自然流露对同事的关心一如以往。
他们大学时候就是班对,毕业之后他去当兵,而她在外商公司做事;退伍后,她把一些客户拉过来,两个人合伙做,三年后,两人公司变成二十几个人,而他却莫明其妙和一个客户的女儿上了床。“说莫明其妙其实是借口。”他说:“到现在也没什么好不承认的……,一来是新的身体总比熟悉的刺激,还有……这个客户公司的规模是我的几百倍,那时不是流行一句话:娶对一个老婆可以省掉几十年的奋斗?”
最后车子经过敦化南路,经过昔日公司的办公室,两旁的台湾栾树正逢花季,灿烂的秋阳下一片亮眼的金黄。
后座当年的爱人正跟之前公司的某个同事话家常,说台北说澳洲说孩子说女人到了一个年龄阶段的感受,然后说停留的时间以及相约见面吃饭,说:“让我看看你们现在都变成什么模样。”
车子最后停在医院门口,他说他还在躲避,也在犹豫要不要跟她收费或者为她打个折,没想到后头的女人忽然出声,笑笑地用极其平静的语气跟他说:“……我都已经告诉你所有近况、告诉你现在的心情、告诉你对一些人的思念……,什么都告诉你了,而你……连一声简单的问候都不肯跟我说?”
#每日一文
# 春天
*吴念真*
阿圆是金门金沙市场一家杂货店里打杂的小妹,长得不是很好看,加上老板以吝啬出名,所以跟其他杂货店比起来,他们的生意差很多。
阿圆 17 岁,应该中学毕业不久,因为她老穿着一件还留着学号的深蓝色旧外套。她话不多,笑的时候老是掩着嘴。后来我们才发现她缺了两三颗牙。“怎么不去补?”我们问。她说:“我爸去台湾做工了,说赚到钱会给我补。”
杂货店老板是她的亲戚,但使唤她的语气一点儿也不亲。有一次,我们甚至听见他跟别人说:“我是在替人家养女儿!”
那年是我们营部连第一次在外岛过年,除夕到初二都加菜,所以除夕前采买的钱是平常的三四倍。那天小包半开玩笑地跟老板说:“照顾你生意这么久,也没看你给我们一包烟!”没想到老板竟然冷冷地笑着说:“我以为你们营部连比较干净,我看都一样嘛!”说完,他打开抽屉,拿出一包烟以及两张百元钞票塞给小包,然后就往屋里走。
我知道小包憋了一肚子气,可没想到他竟然随手抓起一打酱油放上推车,说:“这是给连上的红利!”
阿圆什么都没说。在她帮着我们把东西推向采买车的路上,小包把那两百元拿给她,她一直摇头,小包说:“拿着,这不是我给你的,这是你的那个亲戚给你的过年红包。”
谁知道我们东西都还没装上车,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哨音。一回头,我们看到老板带着两个宪兵,正指着我们的方向,快步地走过来。
老板揪住我们,一把将酱油拎出来,跟宪兵说:“你们看!他们偷的。”
停车场里所有人都盯着我们看,就在那种尴尬、不知所措的死寂中,忽然听到阿圆说:“他们没有偷啦,是我放错了。”
她低着头,指着酱油说:“我以为是他们买的,就搬上推车了。”
宪兵回头跟老板说:“你误会了吧?”
老板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快步走向阿圆,甩手就是一个耳光,说:“你想死啦!”
阿圆没动,捏着衣摆低着头,也没哭,一直到我们的车子开走,远远地看去,她还是一样的姿势。
车子里,小包沉默着,很久之后才哽咽着说:“刚刚,我好想去抱她一下……”
我们驻地旁边的公路是金东通往金门名胜海印寺的唯一道路,只在春节的初一和初二对民众开放。
对我们这些“阿兵哥”来说,道路开放的最大意义是,这两天里金东地区的美女们一定会从这边经过,所以早上点名结束后,我们就聚集在视野最好的碉堡中,把所有望远镜都架好,兴奋地等在那里。
那天天气出奇的好,阳光灿烂。随着各店家的那些美女陆续出现,碉堡里不时掀起骚动,忽然,有人说:“钦仔、小包,你们的救命恩人出现了。”
我们分别抢过望远镜,然后看到了阿圆。她穿了身新衣服,白色的套头毛衣,下身则是一条深蓝色的裤子,头发好像也整理过,还箍着一个白色的发箍,整个人显得明亮、青春。
她和身边一个应该是她父亲的黝黑的中年男人开心地讲着话,另一边则是两个像是她弟弟的男孩。
小包放下望远镜,大声地喊她,可是她好像没听到,碉堡里忽然掀起另一阵忙乱,几分钟不到,简易的扩音器竟然就架设起来了。
小包朝公路那边喊:“阿圆,你今天好漂亮!真的好漂亮呢,阿圆!”整条公路上的人都停下脚步听,然后纷纷转头四处顾盼,好像在找谁是阿圆。
阿圆愣了一下,看看父亲,然后朝我们这边望着。小包有点儿激动,接着说:“营部连小包跟阿圆说谢谢!跟阿圆爸爸说新年快乐,你女儿好棒,而且好漂亮!”
她父亲朝我们这边招了招手,然后好像在问阿圆发生过什么事。
我看到小包的眼眶有点红,于是拿过扩音器接着说:“阿圆,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美女!我们营部连所有的人都爱你!”
公路那边的人都笑了,甚至有人鼓起掌来。之后,扩音器被传来传去:“阿圆,谢谢!”“阿圆,我爱你!”“阿圆是金门最漂亮的女孩!”不同的声音不断地喊着,整个太武山有好长一段时间一直萦绕着阿圆的名字。
从望远镜里我们看到阿圆流泪了,她遮着嘴,看着我们碉堡的方向。
其实她是笑着的,在灿烂的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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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念真*
阿圆是金门金沙市场一家杂货店里打杂的小妹,长得不是很好看,加上老板以吝啬出名,所以跟其他杂货店比起来,他们的生意差很多。
阿圆 17 岁,应该中学毕业不久,因为她老穿着一件还留着学号的深蓝色旧外套。她话不多,笑的时候老是掩着嘴。后来我们才发现她缺了两三颗牙。“怎么不去补?”我们问。她说:“我爸去台湾做工了,说赚到钱会给我补。”
杂货店老板是她的亲戚,但使唤她的语气一点儿也不亲。有一次,我们甚至听见他跟别人说:“我是在替人家养女儿!”
那年是我们营部连第一次在外岛过年,除夕到初二都加菜,所以除夕前采买的钱是平常的三四倍。那天小包半开玩笑地跟老板说:“照顾你生意这么久,也没看你给我们一包烟!”没想到老板竟然冷冷地笑着说:“我以为你们营部连比较干净,我看都一样嘛!”说完,他打开抽屉,拿出一包烟以及两张百元钞票塞给小包,然后就往屋里走。
我知道小包憋了一肚子气,可没想到他竟然随手抓起一打酱油放上推车,说:“这是给连上的红利!”
阿圆什么都没说。在她帮着我们把东西推向采买车的路上,小包把那两百元拿给她,她一直摇头,小包说:“拿着,这不是我给你的,这是你的那个亲戚给你的过年红包。”
谁知道我们东西都还没装上车,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哨音。一回头,我们看到老板带着两个宪兵,正指着我们的方向,快步地走过来。
老板揪住我们,一把将酱油拎出来,跟宪兵说:“你们看!他们偷的。”
停车场里所有人都盯着我们看,就在那种尴尬、不知所措的死寂中,忽然听到阿圆说:“他们没有偷啦,是我放错了。”
她低着头,指着酱油说:“我以为是他们买的,就搬上推车了。”
宪兵回头跟老板说:“你误会了吧?”
老板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快步走向阿圆,甩手就是一个耳光,说:“你想死啦!”
阿圆没动,捏着衣摆低着头,也没哭,一直到我们的车子开走,远远地看去,她还是一样的姿势。
车子里,小包沉默着,很久之后才哽咽着说:“刚刚,我好想去抱她一下……”
我们驻地旁边的公路是金东通往金门名胜海印寺的唯一道路,只在春节的初一和初二对民众开放。
对我们这些“阿兵哥”来说,道路开放的最大意义是,这两天里金东地区的美女们一定会从这边经过,所以早上点名结束后,我们就聚集在视野最好的碉堡中,把所有望远镜都架好,兴奋地等在那里。
那天天气出奇的好,阳光灿烂。随着各店家的那些美女陆续出现,碉堡里不时掀起骚动,忽然,有人说:“钦仔、小包,你们的救命恩人出现了。”
我们分别抢过望远镜,然后看到了阿圆。她穿了身新衣服,白色的套头毛衣,下身则是一条深蓝色的裤子,头发好像也整理过,还箍着一个白色的发箍,整个人显得明亮、青春。
她和身边一个应该是她父亲的黝黑的中年男人开心地讲着话,另一边则是两个像是她弟弟的男孩。
小包放下望远镜,大声地喊她,可是她好像没听到,碉堡里忽然掀起另一阵忙乱,几分钟不到,简易的扩音器竟然就架设起来了。
小包朝公路那边喊:“阿圆,你今天好漂亮!真的好漂亮呢,阿圆!”整条公路上的人都停下脚步听,然后纷纷转头四处顾盼,好像在找谁是阿圆。
阿圆愣了一下,看看父亲,然后朝我们这边望着。小包有点儿激动,接着说:“营部连小包跟阿圆说谢谢!跟阿圆爸爸说新年快乐,你女儿好棒,而且好漂亮!”
她父亲朝我们这边招了招手,然后好像在问阿圆发生过什么事。
我看到小包的眼眶有点红,于是拿过扩音器接着说:“阿圆,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美女!我们营部连所有的人都爱你!”
公路那边的人都笑了,甚至有人鼓起掌来。之后,扩音器被传来传去:“阿圆,谢谢!”“阿圆,我爱你!”“阿圆是金门最漂亮的女孩!”不同的声音不断地喊着,整个太武山有好长一段时间一直萦绕着阿圆的名字。
从望远镜里我们看到阿圆流泪了,她遮着嘴,看着我们碉堡的方向。
其实她是笑着的,在灿烂的阳光下。
#每日一文
# 我所能带给你们的事物
*李娟*
我从乌鲁木齐回来,给家人买回两只小兔子。卖兔子的人告诉我:“这可不是普通兔子,这是 '袖珍兔’,永远也长不大的,吃得又少,又乖巧。”所以,一只非得卖二十块钱不可。
结果,买回家喂了不到两个月,每只兔子就长到了好几公斤。比一般的家兔还大,贼肥贼肥的,肥得跳都跳不动了,只好爬着走。真是没听说过爬着走的兔子。而且还特能吃,一天到晚三瓣嘴喀嚓喀嚓磨个不停,把我们家越吃越穷。给它什么就吃什么,毫不含糊。到了后来居然连肉也吃,兔子还吃肉?真是没听说过兔子还能吃肉……后来,果然证实了兔子是不能吃肉的,它们才吃了一次肉,就给吃死了。
还有一次,我从乌鲁木齐回来,带回了两只“金丝熊”(乌鲁木齐真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当时我蹲在那个地摊前究了半天,觉得”金丝熊”看起来要比上次的兔子可靠多了,而且要更便宜一些,才五块钱一只。就买回去了。我妈一看,立刻骂了我一顿:“五块钱啊?这么贵!真是,家里还少了耗子吗?到处都跑的是,还花钱在外面买……”我再仔细一看,没错,的确是耗子,只是少了条长尾巴而已……
只要我从乌鲁木齐回来,一定会带很多很多东西的。乌鲁木齐那么大,什么东西都有,看到什么都想买。但是买回家的东西大都派不上什么用场。想想看,家里人都需要些什么呢?妈妈曾明确地告诉过我,家里现在最需要的是一头毛驴,进山驮东西方便。可那个……我万万办不到。
家里还需要二十到三十公斤马蹄铁和马掌钉。下山的牧民总是急需这个。另外我叔叔补鞋子,四十码和四十二码的鞋底子没有了,用来打补丁的碎皮子也不多了。杂货店里的货架上也空空落落的,香烟和电池一个月前就脱销了。
可是我回家,所能带给大家的东西不是神气活现的兔子,就是既没尾巴也没名堂的耗子。
我在乌鲁木齐打工,没赚上什么钱。但即使赚不上钱,还是愿意在那个城市里呆着。乌鲁木齐总是那么大,有着那么多的人。走在街上,无数种生活的可能性纷至沓来,走在街上,简直想要展开双臂走。
晚上却只能紧缩成一团睡。
被子太薄了,把窗帘啊什么的全拽下来裹在身上,还是冷。身上还穿着大衣,扣子扣得一丝不苟,还是冷。
后来我给家里打电话,妈妈问我:“还需要什么啊?”我说:“不需要,一切都好。就是被子薄了点。”于是第二天晚上她就出现在我面前了,扛着一床厚到能把人压得呼吸不畅的驼毛被。她挂了电话,立刻买来驼毛洗了,烧旺炉子烘干,再用柳条儿抽打着弹松、扯匀,细细缝了纱布,熬了一个通宵才赶制出来。然后又倒了三趟班车,坐了十多个钟头的车赶往乌鲁木齐。
我又能给家里带来什么呢?每次回家的前一天,总在超市里转啊,转啊。转到“中老年专柜”,看到麦片,就买回去了。我回到家,说:“这是麦片。”她们都很高兴的样子,因为只听说过,从没吃过。我也没吃过,但还是想当然地煮了一大锅。先给外婆盛一碗,她笑眯眯喝了一口,然后又默默地喝了一口,说:“好喝。”然后,就死活也不肯喝第三口了。
我还买过咸烧白。一碟一碟放在超市里的冷柜里,颜色真好看,和童年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外婆看了也很高兴,我在厨房忙碌着热菜,她就搬把小板凳坐在灶台边,兴致很高地说了好多话,大都是当年在乡坝吃席的趣事。还很勤快地早早就把筷子摆到了桌子上,一人位置前放一双。等咸烧白蒸好端上来时,她狠狠地夹了一筷子。但是勉强咽下去后,悲从中来。
——不是过去喜爱过的那种,完全不一样。乌鲁木齐的东西真是中看不中用。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一些过去的事物、过去的感觉,永不再有了。她九十多岁了,再也经不起速度稍快一些的“逐一消失”。
我在超市里转啊转啊。这回又买些什么好呢?最后只好买了一包红糖。但是红糖在哪里没有卖的啊?虽然这种红糖上明确地标明是“中老年专用红糖”……妈妈,外婆,其实我在欺骗你们。
我不在家的日子里,兔子或者没尾巴的小耗子替我陪着我的家人。兔子在房间里慢慢地爬,终于爬到外婆脚下。外婆缓慢地弯下腰去,慢慢地,慢慢地,终于够着了兔子,然后吃力地把它抱起来。她抚摸兔子倒向背后的柔顺的长耳朵,问它:“吃饱没有,饿不饿?”——就像很早很早以前,问我“吃饱没有,饿不饿”一样。天色渐渐暗下来,又是一天过去了。
还有小耗子,代替我又一年来到深山夏牧场,趴在铁笼子里,背朝广阔碧绿的草原。晚上,妈妈脱下自己的大衣把笼子层层包裹起来,但还是怕它冷着,又包了一层毛衣。寒冷的夜里,寂寞的没尾巴小耗子把裹着笼子的衣物死命地扯拽进笼子里,一点一点咬破。它们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
节选自《我的阿勒泰》
#每日一文
*李娟*
我从乌鲁木齐回来,给家人买回两只小兔子。卖兔子的人告诉我:“这可不是普通兔子,这是 '袖珍兔’,永远也长不大的,吃得又少,又乖巧。”所以,一只非得卖二十块钱不可。
结果,买回家喂了不到两个月,每只兔子就长到了好几公斤。比一般的家兔还大,贼肥贼肥的,肥得跳都跳不动了,只好爬着走。真是没听说过爬着走的兔子。而且还特能吃,一天到晚三瓣嘴喀嚓喀嚓磨个不停,把我们家越吃越穷。给它什么就吃什么,毫不含糊。到了后来居然连肉也吃,兔子还吃肉?真是没听说过兔子还能吃肉……后来,果然证实了兔子是不能吃肉的,它们才吃了一次肉,就给吃死了。
还有一次,我从乌鲁木齐回来,带回了两只“金丝熊”(乌鲁木齐真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当时我蹲在那个地摊前究了半天,觉得”金丝熊”看起来要比上次的兔子可靠多了,而且要更便宜一些,才五块钱一只。就买回去了。我妈一看,立刻骂了我一顿:“五块钱啊?这么贵!真是,家里还少了耗子吗?到处都跑的是,还花钱在外面买……”我再仔细一看,没错,的确是耗子,只是少了条长尾巴而已……
只要我从乌鲁木齐回来,一定会带很多很多东西的。乌鲁木齐那么大,什么东西都有,看到什么都想买。但是买回家的东西大都派不上什么用场。想想看,家里人都需要些什么呢?妈妈曾明确地告诉过我,家里现在最需要的是一头毛驴,进山驮东西方便。可那个……我万万办不到。
家里还需要二十到三十公斤马蹄铁和马掌钉。下山的牧民总是急需这个。另外我叔叔补鞋子,四十码和四十二码的鞋底子没有了,用来打补丁的碎皮子也不多了。杂货店里的货架上也空空落落的,香烟和电池一个月前就脱销了。
可是我回家,所能带给大家的东西不是神气活现的兔子,就是既没尾巴也没名堂的耗子。
我在乌鲁木齐打工,没赚上什么钱。但即使赚不上钱,还是愿意在那个城市里呆着。乌鲁木齐总是那么大,有着那么多的人。走在街上,无数种生活的可能性纷至沓来,走在街上,简直想要展开双臂走。
晚上却只能紧缩成一团睡。
被子太薄了,把窗帘啊什么的全拽下来裹在身上,还是冷。身上还穿着大衣,扣子扣得一丝不苟,还是冷。
后来我给家里打电话,妈妈问我:“还需要什么啊?”我说:“不需要,一切都好。就是被子薄了点。”于是第二天晚上她就出现在我面前了,扛着一床厚到能把人压得呼吸不畅的驼毛被。她挂了电话,立刻买来驼毛洗了,烧旺炉子烘干,再用柳条儿抽打着弹松、扯匀,细细缝了纱布,熬了一个通宵才赶制出来。然后又倒了三趟班车,坐了十多个钟头的车赶往乌鲁木齐。
我又能给家里带来什么呢?每次回家的前一天,总在超市里转啊,转啊。转到“中老年专柜”,看到麦片,就买回去了。我回到家,说:“这是麦片。”她们都很高兴的样子,因为只听说过,从没吃过。我也没吃过,但还是想当然地煮了一大锅。先给外婆盛一碗,她笑眯眯喝了一口,然后又默默地喝了一口,说:“好喝。”然后,就死活也不肯喝第三口了。
我还买过咸烧白。一碟一碟放在超市里的冷柜里,颜色真好看,和童年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外婆看了也很高兴,我在厨房忙碌着热菜,她就搬把小板凳坐在灶台边,兴致很高地说了好多话,大都是当年在乡坝吃席的趣事。还很勤快地早早就把筷子摆到了桌子上,一人位置前放一双。等咸烧白蒸好端上来时,她狠狠地夹了一筷子。但是勉强咽下去后,悲从中来。
——不是过去喜爱过的那种,完全不一样。乌鲁木齐的东西真是中看不中用。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一些过去的事物、过去的感觉,永不再有了。她九十多岁了,再也经不起速度稍快一些的“逐一消失”。
我在超市里转啊转啊。这回又买些什么好呢?最后只好买了一包红糖。但是红糖在哪里没有卖的啊?虽然这种红糖上明确地标明是“中老年专用红糖”……妈妈,外婆,其实我在欺骗你们。
我不在家的日子里,兔子或者没尾巴的小耗子替我陪着我的家人。兔子在房间里慢慢地爬,终于爬到外婆脚下。外婆缓慢地弯下腰去,慢慢地,慢慢地,终于够着了兔子,然后吃力地把它抱起来。她抚摸兔子倒向背后的柔顺的长耳朵,问它:“吃饱没有,饿不饿?”——就像很早很早以前,问我“吃饱没有,饿不饿”一样。天色渐渐暗下来,又是一天过去了。
还有小耗子,代替我又一年来到深山夏牧场,趴在铁笼子里,背朝广阔碧绿的草原。晚上,妈妈脱下自己的大衣把笼子层层包裹起来,但还是怕它冷着,又包了一层毛衣。寒冷的夜里,寂寞的没尾巴小耗子把裹着笼子的衣物死命地扯拽进笼子里,一点一点咬破。它们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
节选自《我的阿勒泰》
#每日一文
# 在贫穷中挣扎的父亲
*马德*
父亲是在他生命的第 49 个年头上去世的,那一年,我正好考上大学。
父亲得的是肺气肿,一说是肺穿孔,到底是什么病,至死也没有搞清楚,只说是和肺有关。父亲跑了一趟官厅的医院,没几天就回来了。父亲说,那个地方,贵巴巴的,咱们住不起。
父亲回来后,批发了些青霉素,每天在家里输液。开始的时候,是村里的医生给他扎液,时间久了,村里的医生推托着,不愿来。父亲没办法,有一次,他对我说,来,你给我扎。我说,我不会。父亲说,没事,把针头稍微放平些,顺着血管扎就是了。我一咬牙,手哆嗦着,顺着他的血管扎了进去。第一针,扎深了,拔出来,重扎。第二针,扎透了,针尖从血管的旁边出来,血红红的,也跟着渗出来。我满头是汗,都急得快哭了。父亲用药棉捂住针眼,说,没事,没事。说完后,长长地叹了一声。
一个人,一个家,无助到了这样的地步。
父亲说,我的这个病,有一万块钱就能治好,穷人没钱,只好拿命扛了。那个时候,家里为了给父亲治病,以及为我上学,已经是债台高筑了,别说是一万块钱,就是一块钱,也不好拿出来。有一次家里没盐了,没钱去买,只好白水煮菜吃了一顿饭,吃饭的时候,一家人强忍着往下咽,谁也没说话。
但,泪都在心里。
我小的时候,父亲正年轻,是远近闻名的木匠,三村五里的人们,多请他去打家具或者盖房。我记得,那时候,父亲干一天的工钱是 2 块钱,还有一盒官厅烟。烟,父亲舍不得抽,一盒一盒地藏在柜里,留待过年的时候抽。2 元工钱呢,父亲也不急着要,人家什么时候有了什么时候给。
我记得,过年的时候,父亲常常买很少的炮仗。买鞭炮只买一挂,仅买 200 响的。我舍不得放,今天拆一个,明天拆两个。有一次,我忍不住问父亲,为什么不多买点呢。父亲回过头来,眼一睁,愤怒地看着我,说,那是钱啊,噼啪一响,就没了,你想败家啊?!
我很怕父亲,赶紧一扭头,灰溜溜地走开。
快上初中的时候,我特别想拥有一支钢笔。父亲要去后草地换粮,正好要路过县城,我央求父亲,希望他到县城的供销社给我买回一支钢笔来。父亲一点头,说,行。后来几天,我每天站在山梁上,盼着父亲和他们换粮的车队回来,一等,就是半天。
终于盼到父亲回来了。帮父亲卸了车,饮了牲口,喂上草料。我心“咚咚咚”直跳,惴惴地问父亲,钢笔买回来没有。哪料,父亲淡淡地说了一句,哦,回来的时候,人家商店都关门了。然后,便旁若无人地做他手头的事,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在旁边,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心里悄悄地骂:谁相信你的话,你是抠门,不愿给我买!
正是因为这样省吃俭用,父亲才把我家的房从 3 间翻盖成 5 间。
早年间,乡里有一个姓李的书记,长得白白的,穿得很干净,浑身上下不沾一丝土尘。有一天,他来到我们村,一把拉住正在疯玩的我,对别人说,你看,这个孩子的眼睛仁多黑啊,将来一定有出息。书记说这话的时候,恰好父亲也在场。中午吃饭的时候,父亲很激动地对母亲说,李书记说了,咱们小子将来会有出息。父亲一边说,一边喘着粗气,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某种可以看得见的未来激荡着他的心,总之,父亲说话的声音都变了,激动样子,现在想起来,犹若在眼前。
我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很晚了,一家人正准备睡觉,一个人“笃笃”地敲门,开门一看,是李老师。李老师是村小学的民办教师,要参加转正考试,正在复习。他听说我回来了,要问我道数学题。印象中,那是一道分解题,在算式中加一个х,再减一个х,就可以轻易分解开。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方法,让教过我的李老师惊呼不已,他当时坐在炕上,惊讶得几乎都快傻掉了,连连说,啊呀,了不得,了不得。然后,抓住父亲的手说,三叔,这孩子,你得好好供啊,这将来是块材料啊。
父亲激动得又是一宿未睡。
然而,前路苍茫,我是经过复习才考上大学的。父亲拉着我的手,说,这两年,你考不上,村里人风言风语的,说你根本考不上,好多不三不四的话,我听了很不舒服,但我心里知道,你能行!说完,一行浊泪从他病得有些瘦削的颧骨上滑下来,洇湿在枕头里。我的眼泪,也像断了线的珠子,噼哩啪啦地跟着落。父亲说,你别哭,考上了,这就挺好,我就是死也放心了。
父亲说完,又含混地唉了一声。人们都说,人死的时候,是没泪的,你说,我这是快死的人吗?父亲说完,将头扭过去,半天没说一句话。
父亲是在将家里的 5 间土坯房翻盖成砖瓦房的时候得病的。
起地基的时候,父亲的痰中就带血丝。问村里的医生,医生说,没事,可能是毛细血管破裂,并无大碍。一家人都相信了医生的话,以为真无大碍。然而,不久,父亲就不行了,体力严重不支,虚弱得连路都走不了,虚汗常常湿透全身。
一辈子没有坐过火车的父亲,因为闹病,坐了一会火车,但对它,这次旅行,却是一次痛苦的梦魇。车厢里,混浊的气味,以及呛人的烟味,让他咳嗽得上气不接下气。好容易捱到了官厅,下了车,父亲蹲在地上,半天没起来。
他说,他在车上,好像死了一次。
父亲临终的时候,把账本拿出来,借了谁家多少钱,是怎么回事,一五一十地都告诉了我。末了,他说,这些钱,你一定要还了人家,这样,我就是死了,也心安了。咱人穷志不穷,别让人家骂咱们!说完,他把账本给了我,又极为深情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中,包含着失败、无奈、歉疚、无力回天以及难以言说的痛苦,总之,人生百味,尽在其中。
我知道这账本背后有多少辛酸与悲苦。记得,父亲去世之后,我和一个人借钱埋葬父亲,那个人冷冷地说,借给你可以,可是,你拿什么还我?!在他看来,一个穷人,是会永远穷下去的。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穷人,所要面对的一切,所要承受的一切。
#每日一文
*马德*
父亲是在他生命的第 49 个年头上去世的,那一年,我正好考上大学。
父亲得的是肺气肿,一说是肺穿孔,到底是什么病,至死也没有搞清楚,只说是和肺有关。父亲跑了一趟官厅的医院,没几天就回来了。父亲说,那个地方,贵巴巴的,咱们住不起。
父亲回来后,批发了些青霉素,每天在家里输液。开始的时候,是村里的医生给他扎液,时间久了,村里的医生推托着,不愿来。父亲没办法,有一次,他对我说,来,你给我扎。我说,我不会。父亲说,没事,把针头稍微放平些,顺着血管扎就是了。我一咬牙,手哆嗦着,顺着他的血管扎了进去。第一针,扎深了,拔出来,重扎。第二针,扎透了,针尖从血管的旁边出来,血红红的,也跟着渗出来。我满头是汗,都急得快哭了。父亲用药棉捂住针眼,说,没事,没事。说完后,长长地叹了一声。
一个人,一个家,无助到了这样的地步。
父亲说,我的这个病,有一万块钱就能治好,穷人没钱,只好拿命扛了。那个时候,家里为了给父亲治病,以及为我上学,已经是债台高筑了,别说是一万块钱,就是一块钱,也不好拿出来。有一次家里没盐了,没钱去买,只好白水煮菜吃了一顿饭,吃饭的时候,一家人强忍着往下咽,谁也没说话。
但,泪都在心里。
我小的时候,父亲正年轻,是远近闻名的木匠,三村五里的人们,多请他去打家具或者盖房。我记得,那时候,父亲干一天的工钱是 2 块钱,还有一盒官厅烟。烟,父亲舍不得抽,一盒一盒地藏在柜里,留待过年的时候抽。2 元工钱呢,父亲也不急着要,人家什么时候有了什么时候给。
我记得,过年的时候,父亲常常买很少的炮仗。买鞭炮只买一挂,仅买 200 响的。我舍不得放,今天拆一个,明天拆两个。有一次,我忍不住问父亲,为什么不多买点呢。父亲回过头来,眼一睁,愤怒地看着我,说,那是钱啊,噼啪一响,就没了,你想败家啊?!
我很怕父亲,赶紧一扭头,灰溜溜地走开。
快上初中的时候,我特别想拥有一支钢笔。父亲要去后草地换粮,正好要路过县城,我央求父亲,希望他到县城的供销社给我买回一支钢笔来。父亲一点头,说,行。后来几天,我每天站在山梁上,盼着父亲和他们换粮的车队回来,一等,就是半天。
终于盼到父亲回来了。帮父亲卸了车,饮了牲口,喂上草料。我心“咚咚咚”直跳,惴惴地问父亲,钢笔买回来没有。哪料,父亲淡淡地说了一句,哦,回来的时候,人家商店都关门了。然后,便旁若无人地做他手头的事,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在旁边,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心里悄悄地骂:谁相信你的话,你是抠门,不愿给我买!
正是因为这样省吃俭用,父亲才把我家的房从 3 间翻盖成 5 间。
早年间,乡里有一个姓李的书记,长得白白的,穿得很干净,浑身上下不沾一丝土尘。有一天,他来到我们村,一把拉住正在疯玩的我,对别人说,你看,这个孩子的眼睛仁多黑啊,将来一定有出息。书记说这话的时候,恰好父亲也在场。中午吃饭的时候,父亲很激动地对母亲说,李书记说了,咱们小子将来会有出息。父亲一边说,一边喘着粗气,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某种可以看得见的未来激荡着他的心,总之,父亲说话的声音都变了,激动样子,现在想起来,犹若在眼前。
我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很晚了,一家人正准备睡觉,一个人“笃笃”地敲门,开门一看,是李老师。李老师是村小学的民办教师,要参加转正考试,正在复习。他听说我回来了,要问我道数学题。印象中,那是一道分解题,在算式中加一个х,再减一个х,就可以轻易分解开。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方法,让教过我的李老师惊呼不已,他当时坐在炕上,惊讶得几乎都快傻掉了,连连说,啊呀,了不得,了不得。然后,抓住父亲的手说,三叔,这孩子,你得好好供啊,这将来是块材料啊。
父亲激动得又是一宿未睡。
然而,前路苍茫,我是经过复习才考上大学的。父亲拉着我的手,说,这两年,你考不上,村里人风言风语的,说你根本考不上,好多不三不四的话,我听了很不舒服,但我心里知道,你能行!说完,一行浊泪从他病得有些瘦削的颧骨上滑下来,洇湿在枕头里。我的眼泪,也像断了线的珠子,噼哩啪啦地跟着落。父亲说,你别哭,考上了,这就挺好,我就是死也放心了。
父亲说完,又含混地唉了一声。人们都说,人死的时候,是没泪的,你说,我这是快死的人吗?父亲说完,将头扭过去,半天没说一句话。
父亲是在将家里的 5 间土坯房翻盖成砖瓦房的时候得病的。
起地基的时候,父亲的痰中就带血丝。问村里的医生,医生说,没事,可能是毛细血管破裂,并无大碍。一家人都相信了医生的话,以为真无大碍。然而,不久,父亲就不行了,体力严重不支,虚弱得连路都走不了,虚汗常常湿透全身。
一辈子没有坐过火车的父亲,因为闹病,坐了一会火车,但对它,这次旅行,却是一次痛苦的梦魇。车厢里,混浊的气味,以及呛人的烟味,让他咳嗽得上气不接下气。好容易捱到了官厅,下了车,父亲蹲在地上,半天没起来。
他说,他在车上,好像死了一次。
父亲临终的时候,把账本拿出来,借了谁家多少钱,是怎么回事,一五一十地都告诉了我。末了,他说,这些钱,你一定要还了人家,这样,我就是死了,也心安了。咱人穷志不穷,别让人家骂咱们!说完,他把账本给了我,又极为深情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中,包含着失败、无奈、歉疚、无力回天以及难以言说的痛苦,总之,人生百味,尽在其中。
我知道这账本背后有多少辛酸与悲苦。记得,父亲去世之后,我和一个人借钱埋葬父亲,那个人冷冷地说,借给你可以,可是,你拿什么还我?!在他看来,一个穷人,是会永远穷下去的。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穷人,所要面对的一切,所要承受的一切。
#每日一文
# 今夜有暴风雨
*卫宣利*
男人拉上第 38 个客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 9 点。他的出租车轻快地穿过霓虹灯闪烁的大街,向着客人要求的郊区驶去。男人的心情不错,一边开车,一边跟着广播里的音乐哼着歌,不时侧脸看着方向盘右边的那束玫瑰花。玫瑰只有 3 朵,下面还有一盒蛋糕,他打算再拉两趟就收工回家,因为今天是他妻子的生日。
9 点 30 分,男人送完客人往回赶,车里空气异常沉闷,他摇下车窗,黑沉沉的夜空像锅盖一样压下来,没有一丝风。男人加快了车速,天气预报说今夜有暴风雨,女人一个人在家,他不放心。女人胆小,每次一打雷,就像受惊的兔子似的,拼命往他怀里钻。想到这里,男人的嘴角不禁浮出一丝微笑。
妻子是位教师,人漂亮,家庭条件也好。当初她父母曾强烈反对她嫁给他,出租车司机的工作苦和累且不说,单是那份危险,就够她提心吊胆的。可她还是坚持嫁了他。她说,他爱我,为了我,他会更小心地开车。他后来果然就将车开得很小心,不喝酒、不抢道,实在太累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每天夜里,不管多晚,只要他的脚步声在楼道里响起,她立刻像只欢快的兔子,蹦跳着跑下来,扑进他的怀里。两个人相拥着,一起上楼。都说时间久了夫妻的感情会变淡,可他们结婚 3 年了,依然恩爱如初。
男人一边开车一边想,这时候女人一定做好了丰盛的晚餐在等他,也许有他喜欢的红烧牛肉或者一瓶红酒、两支红蜡烛,女人一向喜欢浪漫,很会营造气氛……
明亮的闪电像银蛇一样划过,一个雷,紧接着又一个,霹雳一样不断在他的头顶炸开,顷刻间暴雨如注。街上的行人慌乱起来,一辆辆出租车像离弦的箭,从他的眼前一闪而过。他收起车前的空车标志,调了头准备回家。
他拿出手机,准备给妻子打个电话,却发现手机没电了。这时候,一个女人拦在车前,蓬乱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车窗玻璃上,急切地说:“师傅,麻烦送我去医院。”他本想拒绝,可是他看到女人痛苦扭曲的脸和高高隆起的腹部,马上打开了车门。
从医院回来,雨越下越大。街上的积水已经淹没了车的底盘,终于,在过铁道涵洞时,他最担心的事情出现了:车陷在桥下的积水里,熄了火。
他看看四周,这个涵洞有些偏僻,很少有车辆通过,他也是因为着急回家,才抄了这条平日不走的近道。已经 10 点半了,男人心急如焚。他知道女人一定等急了,他想象得出,女人怎样坐立不安地一遍遍打他的电话,电话不通,更会加深她的恐惧,她也一定楼上楼下跑了好几趟,望眼欲穿。她一定会以为他出了意外……
不能再等下去了,男人决定拿上那 3 朵玫瑰和蛋糕,步行回回家。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主持人你好,我想对我先生说几句话……
他一动也不敢动,仔细听着那个从车上收音机里传出的声音:“我先生是位出租车司机……今晚下了暴雨,他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我联系不到他,只好借助这个节目告诉他:在驾驶座下面,有一个小木盒子,里面有手机的备用电池,还有一个备用手机,第二个格子里有他的胃药,药盒下面有一个记事本,上面记着汽车修理厂的电话、急救电话、报警电话、火警电话等。其实这些电话他都知道,我就怕他一时着急忘了……我想告诉他:亲爱的,不管出现什么样的情况,我相信你一定会回来,我永远爱你。”
男人静默了很久,突然手忙脚乱地去翻车座下面的盒子。他的手有点抖,装了三次才将备用电池装好。他正要拨出那一串熟悉的号码,手机却欢快地响了起来,她几乎是一连串地问,你在哪儿?好好的吗?怎么不说话?让我听听你的声音……男人的声音有些嘶哑,他说,这鬼天气……
将玫瑰和蛋糕包起来,男人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往回走。暴雨仍然下着,狂风狠狠地把商店的招牌揭下来摔得粉碎。走过第三条街,借着路灯的亮光,他看到对面有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么清瘦、那么惹人怜爱。雨水让他的视线有些模糊,他对着手机喊道,是你吗?听不到回话,却看到对面的人急急地向他奔来,由于跑得太猛,那个人被马路上的道牙绊倒在地上。
他迈开大步跑过去,扶她起来。他说:“宝贝,生日快乐!”
#每日一文
*卫宣利*
男人拉上第 38 个客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 9 点。他的出租车轻快地穿过霓虹灯闪烁的大街,向着客人要求的郊区驶去。男人的心情不错,一边开车,一边跟着广播里的音乐哼着歌,不时侧脸看着方向盘右边的那束玫瑰花。玫瑰只有 3 朵,下面还有一盒蛋糕,他打算再拉两趟就收工回家,因为今天是他妻子的生日。
9 点 30 分,男人送完客人往回赶,车里空气异常沉闷,他摇下车窗,黑沉沉的夜空像锅盖一样压下来,没有一丝风。男人加快了车速,天气预报说今夜有暴风雨,女人一个人在家,他不放心。女人胆小,每次一打雷,就像受惊的兔子似的,拼命往他怀里钻。想到这里,男人的嘴角不禁浮出一丝微笑。
妻子是位教师,人漂亮,家庭条件也好。当初她父母曾强烈反对她嫁给他,出租车司机的工作苦和累且不说,单是那份危险,就够她提心吊胆的。可她还是坚持嫁了他。她说,他爱我,为了我,他会更小心地开车。他后来果然就将车开得很小心,不喝酒、不抢道,实在太累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每天夜里,不管多晚,只要他的脚步声在楼道里响起,她立刻像只欢快的兔子,蹦跳着跑下来,扑进他的怀里。两个人相拥着,一起上楼。都说时间久了夫妻的感情会变淡,可他们结婚 3 年了,依然恩爱如初。
男人一边开车一边想,这时候女人一定做好了丰盛的晚餐在等他,也许有他喜欢的红烧牛肉或者一瓶红酒、两支红蜡烛,女人一向喜欢浪漫,很会营造气氛……
明亮的闪电像银蛇一样划过,一个雷,紧接着又一个,霹雳一样不断在他的头顶炸开,顷刻间暴雨如注。街上的行人慌乱起来,一辆辆出租车像离弦的箭,从他的眼前一闪而过。他收起车前的空车标志,调了头准备回家。
他拿出手机,准备给妻子打个电话,却发现手机没电了。这时候,一个女人拦在车前,蓬乱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车窗玻璃上,急切地说:“师傅,麻烦送我去医院。”他本想拒绝,可是他看到女人痛苦扭曲的脸和高高隆起的腹部,马上打开了车门。
从医院回来,雨越下越大。街上的积水已经淹没了车的底盘,终于,在过铁道涵洞时,他最担心的事情出现了:车陷在桥下的积水里,熄了火。
他看看四周,这个涵洞有些偏僻,很少有车辆通过,他也是因为着急回家,才抄了这条平日不走的近道。已经 10 点半了,男人心急如焚。他知道女人一定等急了,他想象得出,女人怎样坐立不安地一遍遍打他的电话,电话不通,更会加深她的恐惧,她也一定楼上楼下跑了好几趟,望眼欲穿。她一定会以为他出了意外……
不能再等下去了,男人决定拿上那 3 朵玫瑰和蛋糕,步行回回家。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主持人你好,我想对我先生说几句话……
他一动也不敢动,仔细听着那个从车上收音机里传出的声音:“我先生是位出租车司机……今晚下了暴雨,他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我联系不到他,只好借助这个节目告诉他:在驾驶座下面,有一个小木盒子,里面有手机的备用电池,还有一个备用手机,第二个格子里有他的胃药,药盒下面有一个记事本,上面记着汽车修理厂的电话、急救电话、报警电话、火警电话等。其实这些电话他都知道,我就怕他一时着急忘了……我想告诉他:亲爱的,不管出现什么样的情况,我相信你一定会回来,我永远爱你。”
男人静默了很久,突然手忙脚乱地去翻车座下面的盒子。他的手有点抖,装了三次才将备用电池装好。他正要拨出那一串熟悉的号码,手机却欢快地响了起来,她几乎是一连串地问,你在哪儿?好好的吗?怎么不说话?让我听听你的声音……男人的声音有些嘶哑,他说,这鬼天气……
将玫瑰和蛋糕包起来,男人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往回走。暴雨仍然下着,狂风狠狠地把商店的招牌揭下来摔得粉碎。走过第三条街,借着路灯的亮光,他看到对面有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么清瘦、那么惹人怜爱。雨水让他的视线有些模糊,他对着手机喊道,是你吗?听不到回话,却看到对面的人急急地向他奔来,由于跑得太猛,那个人被马路上的道牙绊倒在地上。
他迈开大步跑过去,扶她起来。他说:“宝贝,生日快乐!”
#每日一文
# 猫
*安妮宝贝*
凌晨两点多入睡,五点左右,天色未亮,被猫咪惊醒。它也许刚睡醒,蹿到枕头边贴近我的身体,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流连之后跳下床去,在客厅里玩耍,发出追逐小球和兔皮老鼠的声音。
有一天早上起身,看到床的一侧放着鼠杆玩具,想来它半夜玩得兴起,把玩具叼到了床上。
它身上规则的黑白条纹来自生命的秩序。玻璃球般的绿色眼珠,在黑暗中熠熠闪光。风从窗外吹进来,拂动窗帘,它耸起鼻子捕捉季节的味道。睡觉时,蒙住自己的脸,蜷缩起柔软的爪子,温软的小小蹄肉呈现粉红色。小嘴巴总是有一股鱼腥味。
有时它独自静悄悄趴在窗边发呆,有时玩抓耗子游戏。有时它对人厌倦,故意躲起来不见。我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寻找它,叫唤它的名字。在某个角落发现它,它趴伏在黑暗中,听而不闻。此刻它显得这样骄傲。有时它有深深的眷恋和依赖,我走到哪里,它跟到哪里。有时它在沙发上紧张地舔毛,这样急迫,仿佛这是折磨它的事情。它把身上脱落的碎毛舔进肚子里,在不被发觉的深夜呕吐,吐出大颗坚硬的毛球。
它清洁自己。睡觉。对着窗外凝望。独自玩耍。喜欢厨房,卫生间,柔软的睡床,窗台,以及任何隐蔽的可以使自己不被发现的角落。对一切声响气息和事物有敏感及好奇。它凝望电脑屏幕,凝望电视,或者长时间凝望窗外的风景。这个世界它是否有参与感及试图对此保持理解,不得而知。我不知道它是否有抑郁的倾向。每次看见我独自在房间里哭,它会露出吃惊的表情,悄悄蹲在床边,一动不动地仰头看着我。这一定是它无法辨识的方式。它轻声叫唤,空气中充溢着轻柔声音所散发出来的无助。这种声音会成为我对它的回忆。
它如同从天上搭路而来的小小顽童。这样美,这样安静,与世隔绝地生存。也一样会衰老,会死去,会化作尘土。
一只猫拥有期限。也许能够在身边停留十五年。我会忘记计算剩下的日子,一天一天,时间如此迅疾。如果人能够明白自己与一种事物共同存在的期限所在。我因此而对它充满宠溺。
从未如此对待过身边的人。我们彼此无法计算能够在一起的期限。有些人见过一晚,就再没见过。有些人过了两三年,以为能够再度过更长的时间,某天也就不告而别。我们无法判断猜测时间的广度和深度。分离的人,再不见面的人,对各自来说,就如同在这个世间已经消亡一样。音信全无。这是一种处境。
如果能够有对时间的更多的把握性,也许我们会对彼此更为珍重。
#每日一文
*安妮宝贝*
凌晨两点多入睡,五点左右,天色未亮,被猫咪惊醒。它也许刚睡醒,蹿到枕头边贴近我的身体,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流连之后跳下床去,在客厅里玩耍,发出追逐小球和兔皮老鼠的声音。
有一天早上起身,看到床的一侧放着鼠杆玩具,想来它半夜玩得兴起,把玩具叼到了床上。
它身上规则的黑白条纹来自生命的秩序。玻璃球般的绿色眼珠,在黑暗中熠熠闪光。风从窗外吹进来,拂动窗帘,它耸起鼻子捕捉季节的味道。睡觉时,蒙住自己的脸,蜷缩起柔软的爪子,温软的小小蹄肉呈现粉红色。小嘴巴总是有一股鱼腥味。
有时它独自静悄悄趴在窗边发呆,有时玩抓耗子游戏。有时它对人厌倦,故意躲起来不见。我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寻找它,叫唤它的名字。在某个角落发现它,它趴伏在黑暗中,听而不闻。此刻它显得这样骄傲。有时它有深深的眷恋和依赖,我走到哪里,它跟到哪里。有时它在沙发上紧张地舔毛,这样急迫,仿佛这是折磨它的事情。它把身上脱落的碎毛舔进肚子里,在不被发觉的深夜呕吐,吐出大颗坚硬的毛球。
它清洁自己。睡觉。对着窗外凝望。独自玩耍。喜欢厨房,卫生间,柔软的睡床,窗台,以及任何隐蔽的可以使自己不被发现的角落。对一切声响气息和事物有敏感及好奇。它凝望电脑屏幕,凝望电视,或者长时间凝望窗外的风景。这个世界它是否有参与感及试图对此保持理解,不得而知。我不知道它是否有抑郁的倾向。每次看见我独自在房间里哭,它会露出吃惊的表情,悄悄蹲在床边,一动不动地仰头看着我。这一定是它无法辨识的方式。它轻声叫唤,空气中充溢着轻柔声音所散发出来的无助。这种声音会成为我对它的回忆。
它如同从天上搭路而来的小小顽童。这样美,这样安静,与世隔绝地生存。也一样会衰老,会死去,会化作尘土。
一只猫拥有期限。也许能够在身边停留十五年。我会忘记计算剩下的日子,一天一天,时间如此迅疾。如果人能够明白自己与一种事物共同存在的期限所在。我因此而对它充满宠溺。
从未如此对待过身边的人。我们彼此无法计算能够在一起的期限。有些人见过一晚,就再没见过。有些人过了两三年,以为能够再度过更长的时间,某天也就不告而别。我们无法判断猜测时间的广度和深度。分离的人,再不见面的人,对各自来说,就如同在这个世间已经消亡一样。音信全无。这是一种处境。
如果能够有对时间的更多的把握性,也许我们会对彼此更为珍重。
#每日一文
车厢里几乎是空荡荡的,每一张木制座椅都透出一股凉意。我们原来坐在车厢中部,但那儿的窗玻璃被打碎了,因此父亲领着我走到了车厢尾部,那儿临近厕所,隐约地会飘来一股尿味,但毕竟暖和多了。我记得父亲脱下他的蓝呢子中山装裹在我身上时我问过他,这火车没有人?就我们两个人?父亲说,今天天气不好,又是慢车,坐这车的人肯定就少了。
火车快要启动的时候突然来了四个人,他们挟着车窗外的寒气闯进那节车厢,四个男人,三个年轻的都穿着军用棉大衣,只有那个年长的戴口罩的人穿着与我父亲相仿的蓝呢子中山装,他们一进来我就知道外面的雪下大了,我看见那些人的帽子和肩头落满了大片的雪花。
我想说的就是那四个匆匆而来的旅客,主要是那个戴口罩的老人,让我奇怪的是他始终被另外三个人架着挤着,他们走过我们身边,选择了车厢中部我们原先坐过的座位,他们好像不怕那儿的冷风。我看见那个老人坐在两个同伴中间,他朝我们这里转过头来,但那个动作未能完成,那个花白脑袋好像被什么牵拉着,又转了回去。隔着座椅,我看见的是几个僵硬的背部,有一个人摘下头上的帽子拍了拍雪,仅此而已,我没有听见他们说过一句话。
他们是什么人?我问父亲。
不知道。我父亲也一直冷眼旁观着,但他不允许我站起来朝那群人张望,他说,你给我坐着,不许走过去,也不许朝他们东张西望。
火车在一九六九年的风雪中驶过原野,窗外仍然是阴沉沉的暗如夜色,冬天闲置的农田里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雪衣。父亲让我看窗外的雪景,我就看着窗外,但我突然听见车厢中部响起了什么声音,是那四个人站了起来,三个穿棉大衣的人簇拥着戴口罩的老人穿过走道,朝我们这里走来。我很快发现他们是要去厕所,让我惊愕的还是戴口罩的老人,他仍然被架着推挤着,他的目光从同伴的肩上挤出来,盯着我和父亲,我清晰地看见他的眼泪,那个戴口罩的老人满眼是泪!
虽然我父亲用力把我往车窗那侧拉拽,我还是看到了三个人一齐挤进厕所的情景,其中包括戴口罩的老人。另外一个年轻人站在门外,他比我哥哥也大不了多少,但他向我投来的冷冷一瞥使我吓了一跳,我缩回了脑袋,轻声对我父亲说,他们进厕所了。
他们进厕所了,进去的是三个人,但那个戴口罩的老人没有出来,出来的是两个年轻人,我听见那三个穿棉大衣的人站在车厢连接处耳语着什么,我忍不往悄悄歪过脑袋,看见的是那三个穿棉大衣的人,其中一个正把大衣领子竖起来护住耳朵。
我看见的是那三个穿棉大衣的人,他们推开另一节车厢的门,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不知道戴口罩的老人怎么样了,我很想去厕所看一眼,但我父亲不准我动弹,他说,你给我坐着,不许走过去。我觉得父亲的神态和声音都显得很紧张。不知过了多久,列车员领着一群带着锣鼓铜钹的文艺宣传队员走进我们这节车厢,我父亲终于把一直抓着我的手松开,他舒了一口气说,你要上厕所?我带你去吧。
厕所的门虚掩着,推开门时一阵狂风让我打了个哆嗦,我一眼发现厕所的小窗敞开着,风与雪一起灌了进来,厕所里没有人,那个戴口罩的老人不见了。
那个老人不见了。我大叫起来,他怎么不见了?
谁不见了?父亲躲避着我的眼睛说,他们到另外一节车厢去了。
那个老人不见了,他在厕所里。我仍然大叫着,他怎么会不见了?
他到另外一节车厢去了,你不是要撒尿吗?我父亲望着窗外的风雪说,这儿多冷,你快点尿吧。
我想撒尿,但我突然看见厕所潮腻的地上有一张扑克牌,说出来你简直无法相信,那正是一张红桃 Q,我一眼就看见那是红桃 Q,是我丢失了而又找不回来的红桃 Q,你完全可以想到我的举动,我弯腰捡起了那张扑克牌,准确地说是抢起了那张扑克牌,我抹去了扑克牌上的泥雪,向我父亲挥着它,红桃 Q,正好是一张红桃 Q!我记得我父亲当时急速变化的表情,错愕,迷惑,震惊,恐惧,最后是满脸恐惧,最后我父亲满脸恐惧地抢过那张红桃 Q,一扬手扔到窗外,嘴里紊乱地叫喊着,快扔掉,别拿着它,血,牌上有血!
我敢打赌那张扑克牌上没有一滴血迹,但我父亲那么说似乎并非谵妄之言,一九六九年的上海之旅在我的记忆中有一个神秘的句号。关于那个戴口罩的老人,关于那张红桃 Q。整个童年时代我父亲始终拒绝与我谈论火车上的那件事情,因此我一直以为那个戴口罩的老人是个哑巴,直到前几年我已能与父亲随便地谈论所有陈年往事时,他才纠正了我记忆中错误的这一部分,你那时候还小,你看不出来,父亲说,他不是哑巴,肯定不是哑巴,你没注意他的口罩在动,他的舌头,他的舌头被,被他们,被……
我父亲没有说下去,他说不下去,他的眼睛里一下子沁满了泪,而我也不需要再说什么了,其实我也不喜欢多谈这件事情,多年来我常常想起火车上那个老人的泪水,想起他的泪水我心里就非常难受。
无论如何红桃 Q 仅仅是一张扑克牌而已。现在我仍然喜欢与朋友一起玩扑克,每次抓到红桃 Q 时我总觉得那张牌有某种异常的分量,不管是否适合牌理,那张牌我从不轻易出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习惯把那张牌留到最后。
#每日一文
火车快要启动的时候突然来了四个人,他们挟着车窗外的寒气闯进那节车厢,四个男人,三个年轻的都穿着军用棉大衣,只有那个年长的戴口罩的人穿着与我父亲相仿的蓝呢子中山装,他们一进来我就知道外面的雪下大了,我看见那些人的帽子和肩头落满了大片的雪花。
我想说的就是那四个匆匆而来的旅客,主要是那个戴口罩的老人,让我奇怪的是他始终被另外三个人架着挤着,他们走过我们身边,选择了车厢中部我们原先坐过的座位,他们好像不怕那儿的冷风。我看见那个老人坐在两个同伴中间,他朝我们这里转过头来,但那个动作未能完成,那个花白脑袋好像被什么牵拉着,又转了回去。隔着座椅,我看见的是几个僵硬的背部,有一个人摘下头上的帽子拍了拍雪,仅此而已,我没有听见他们说过一句话。
他们是什么人?我问父亲。
不知道。我父亲也一直冷眼旁观着,但他不允许我站起来朝那群人张望,他说,你给我坐着,不许走过去,也不许朝他们东张西望。
火车在一九六九年的风雪中驶过原野,窗外仍然是阴沉沉的暗如夜色,冬天闲置的农田里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雪衣。父亲让我看窗外的雪景,我就看着窗外,但我突然听见车厢中部响起了什么声音,是那四个人站了起来,三个穿棉大衣的人簇拥着戴口罩的老人穿过走道,朝我们这里走来。我很快发现他们是要去厕所,让我惊愕的还是戴口罩的老人,他仍然被架着推挤着,他的目光从同伴的肩上挤出来,盯着我和父亲,我清晰地看见他的眼泪,那个戴口罩的老人满眼是泪!
虽然我父亲用力把我往车窗那侧拉拽,我还是看到了三个人一齐挤进厕所的情景,其中包括戴口罩的老人。另外一个年轻人站在门外,他比我哥哥也大不了多少,但他向我投来的冷冷一瞥使我吓了一跳,我缩回了脑袋,轻声对我父亲说,他们进厕所了。
他们进厕所了,进去的是三个人,但那个戴口罩的老人没有出来,出来的是两个年轻人,我听见那三个穿棉大衣的人站在车厢连接处耳语着什么,我忍不往悄悄歪过脑袋,看见的是那三个穿棉大衣的人,其中一个正把大衣领子竖起来护住耳朵。
我看见的是那三个穿棉大衣的人,他们推开另一节车厢的门,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不知道戴口罩的老人怎么样了,我很想去厕所看一眼,但我父亲不准我动弹,他说,你给我坐着,不许走过去。我觉得父亲的神态和声音都显得很紧张。不知过了多久,列车员领着一群带着锣鼓铜钹的文艺宣传队员走进我们这节车厢,我父亲终于把一直抓着我的手松开,他舒了一口气说,你要上厕所?我带你去吧。
厕所的门虚掩着,推开门时一阵狂风让我打了个哆嗦,我一眼发现厕所的小窗敞开着,风与雪一起灌了进来,厕所里没有人,那个戴口罩的老人不见了。
那个老人不见了。我大叫起来,他怎么不见了?
谁不见了?父亲躲避着我的眼睛说,他们到另外一节车厢去了。
那个老人不见了,他在厕所里。我仍然大叫着,他怎么会不见了?
他到另外一节车厢去了,你不是要撒尿吗?我父亲望着窗外的风雪说,这儿多冷,你快点尿吧。
我想撒尿,但我突然看见厕所潮腻的地上有一张扑克牌,说出来你简直无法相信,那正是一张红桃 Q,我一眼就看见那是红桃 Q,是我丢失了而又找不回来的红桃 Q,你完全可以想到我的举动,我弯腰捡起了那张扑克牌,准确地说是抢起了那张扑克牌,我抹去了扑克牌上的泥雪,向我父亲挥着它,红桃 Q,正好是一张红桃 Q!我记得我父亲当时急速变化的表情,错愕,迷惑,震惊,恐惧,最后是满脸恐惧,最后我父亲满脸恐惧地抢过那张红桃 Q,一扬手扔到窗外,嘴里紊乱地叫喊着,快扔掉,别拿着它,血,牌上有血!
我敢打赌那张扑克牌上没有一滴血迹,但我父亲那么说似乎并非谵妄之言,一九六九年的上海之旅在我的记忆中有一个神秘的句号。关于那个戴口罩的老人,关于那张红桃 Q。整个童年时代我父亲始终拒绝与我谈论火车上的那件事情,因此我一直以为那个戴口罩的老人是个哑巴,直到前几年我已能与父亲随便地谈论所有陈年往事时,他才纠正了我记忆中错误的这一部分,你那时候还小,你看不出来,父亲说,他不是哑巴,肯定不是哑巴,你没注意他的口罩在动,他的舌头,他的舌头被,被他们,被……
我父亲没有说下去,他说不下去,他的眼睛里一下子沁满了泪,而我也不需要再说什么了,其实我也不喜欢多谈这件事情,多年来我常常想起火车上那个老人的泪水,想起他的泪水我心里就非常难受。
无论如何红桃 Q 仅仅是一张扑克牌而已。现在我仍然喜欢与朋友一起玩扑克,每次抓到红桃 Q 时我总觉得那张牌有某种异常的分量,不管是否适合牌理,那张牌我从不轻易出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习惯把那张牌留到最后。
#每日一文
# 刻在树上的记号
*都筑道夫*
六年之间,东京已变成到处都是汽车。而且,居然会有汽车开到人行道上来,这是万万没有想到的。就在这大吃一惊的一刹那,想躲已经来不及了。林田幸造,紧紧地搂住吉冈,仰面朝天地摔倒在地。好容易才服满了刑期,但是,在刚刚成为一个自由人,还不到三个小时的当儿,却又变成一个不能自由行动的人,这真是一个极大的讽刺。看来吉冈只不过是脚部骨折,而林田,他自己也明白,伤势是十分严重的。就在医院动手术也需要很长的时间。
“我是要死的了,但是,就这样死掉,我是死也不瞑目的。听到我说话吗?吉冈。你大概很快就会好起来。我有个最后的请求,请一定要答应我。”
在夜深人静的病房里,林田一面强打精神,一面吃力地同邻床悄悄地说。
“在名古屋,我有个女儿,就这么一个女儿。你要是能把我的钱送到她手里,就分给你三分之一。即使三分之一,也有一百三十三万。这里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女儿的住址。”
林田拿出那张纸条。吉冈用手接过来说:“这么多钱,放在什么地方?”
“埋在地下,用油纸包着,分做两包,总共有四百万。虽然是埋在繁华的东京,但那里和乡村一样,十分偏僻,要走很远的路,是一个有梅林的地方。”
林田详细地交代了埋钱的地方之后说道:“钱是埋在梅林中的一棵树根底下。树上已经做了记号,你就放心吧。即使是细心的家伙看到也不会产生怀疑。这个记号是刻在树上的一个图案:一颗心上面插着一支箭。这支箭的箭羽,上面是四根毛,下面是三根毛。这就是识别记号的标志。”
“四百万,是一万元一张的钞票,四百张吗。”
“是一捆一捆的四十捆。那个时候既没有一万元一张的,也没有五千元一张的钞票。”
“这就是你犯案因而被捕的那笔钱吧?一直藏到现在,真了不起啊。我可以把钱送给她,但是,要分给我一半。”
“没有办法,就这样吧,不过,要是你不送去,我就变作厉鬼来找你算账。不信,就试试看。”
林田的声音,充满了信心。这是一笔让他朝思暮想,死也忘不了的钱。原来是两人合伙抢来的。他的同伙在作案的第二天,因为拒捕被开枪打死了,他这次不过是为了搞到远走高飞的路费才去作案的,但是没有成功。实际上,真正独吞这笔巨款的人正是林田本人,而已死的同伙是无法在法律上提出异议的。
“好吧我一定给你送到。”
就这样,吉冈答应了林田。但是吉冈的伤却一直没有治好,好容易才出院,却正赶上一直以为自己受了重伤的林田也在同一天出院。林田一出院马上就说:“前些日子,咱们讲的那些话,你就把他忘了吧!”但是吉冈不同意。当天晚上,他们住在一个简易旅馆里,第二天匆忙地赶往车站,在旅馆里,在路上,林田又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哀求吉冈,可是吉冈却一边甜甜地笑着,一边坚持非要一半不可。在车站的站台上,他说:“难道分一半还不行吗?这笔钱,我要是想全部恭领,也不是办不到的。”
冷不防,林田一下子把面带奸笑的吉冈推倒在铁路上。不消说,他是瞄准了火车进站的那个时刻。在一片混乱之中,林田溜出了车站。当他按着计划好的路线,走到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了。然而,非但没有发现自己做的记号,就连梅林本身也没有找到。他向过路的人很随便地打听了一下。回答是:“啊,你问的是挖出巨款的那一片梅林吧。瞧,盖了新房子的那一带,就是原来的那一片梅林。”
六年之间,东京已经到处盖满了房子。
#每日一文
*都筑道夫*
六年之间,东京已变成到处都是汽车。而且,居然会有汽车开到人行道上来,这是万万没有想到的。就在这大吃一惊的一刹那,想躲已经来不及了。林田幸造,紧紧地搂住吉冈,仰面朝天地摔倒在地。好容易才服满了刑期,但是,在刚刚成为一个自由人,还不到三个小时的当儿,却又变成一个不能自由行动的人,这真是一个极大的讽刺。看来吉冈只不过是脚部骨折,而林田,他自己也明白,伤势是十分严重的。就在医院动手术也需要很长的时间。
“我是要死的了,但是,就这样死掉,我是死也不瞑目的。听到我说话吗?吉冈。你大概很快就会好起来。我有个最后的请求,请一定要答应我。”
在夜深人静的病房里,林田一面强打精神,一面吃力地同邻床悄悄地说。
“在名古屋,我有个女儿,就这么一个女儿。你要是能把我的钱送到她手里,就分给你三分之一。即使三分之一,也有一百三十三万。这里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女儿的住址。”
林田拿出那张纸条。吉冈用手接过来说:“这么多钱,放在什么地方?”
“埋在地下,用油纸包着,分做两包,总共有四百万。虽然是埋在繁华的东京,但那里和乡村一样,十分偏僻,要走很远的路,是一个有梅林的地方。”
林田详细地交代了埋钱的地方之后说道:“钱是埋在梅林中的一棵树根底下。树上已经做了记号,你就放心吧。即使是细心的家伙看到也不会产生怀疑。这个记号是刻在树上的一个图案:一颗心上面插着一支箭。这支箭的箭羽,上面是四根毛,下面是三根毛。这就是识别记号的标志。”
“四百万,是一万元一张的钞票,四百张吗。”
“是一捆一捆的四十捆。那个时候既没有一万元一张的,也没有五千元一张的钞票。”
“这就是你犯案因而被捕的那笔钱吧?一直藏到现在,真了不起啊。我可以把钱送给她,但是,要分给我一半。”
“没有办法,就这样吧,不过,要是你不送去,我就变作厉鬼来找你算账。不信,就试试看。”
林田的声音,充满了信心。这是一笔让他朝思暮想,死也忘不了的钱。原来是两人合伙抢来的。他的同伙在作案的第二天,因为拒捕被开枪打死了,他这次不过是为了搞到远走高飞的路费才去作案的,但是没有成功。实际上,真正独吞这笔巨款的人正是林田本人,而已死的同伙是无法在法律上提出异议的。
“好吧我一定给你送到。”
就这样,吉冈答应了林田。但是吉冈的伤却一直没有治好,好容易才出院,却正赶上一直以为自己受了重伤的林田也在同一天出院。林田一出院马上就说:“前些日子,咱们讲的那些话,你就把他忘了吧!”但是吉冈不同意。当天晚上,他们住在一个简易旅馆里,第二天匆忙地赶往车站,在旅馆里,在路上,林田又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哀求吉冈,可是吉冈却一边甜甜地笑着,一边坚持非要一半不可。在车站的站台上,他说:“难道分一半还不行吗?这笔钱,我要是想全部恭领,也不是办不到的。”
冷不防,林田一下子把面带奸笑的吉冈推倒在铁路上。不消说,他是瞄准了火车进站的那个时刻。在一片混乱之中,林田溜出了车站。当他按着计划好的路线,走到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了。然而,非但没有发现自己做的记号,就连梅林本身也没有找到。他向过路的人很随便地打听了一下。回答是:“啊,你问的是挖出巨款的那一片梅林吧。瞧,盖了新房子的那一带,就是原来的那一片梅林。”
六年之间,东京已经到处盖满了房子。
#每日一文
# 身份认同
*查伯*
只有切身体会过都市生活之难的年轻蜗居一族,才能感到“优越感”是多么刺眼。
北上广代表着机会,却代替不了一个家在心中的位置,更不会为一位迷失方向的独行者送上一幅地图。
在北上广蜗居其实是在逃避自己的过往,是还在对大城市有种疯狂的崇拜,总以为上帝会眷顾自己,所以才愿意做一粒任人啃咬的残缺苹果。
我的身边不缺乏从广州回来工作的年轻人,之所以他们愿意回到家乡工作,排除媒体给出的种种压力原因之外,最深层次的还是对自己身份的感知。在那种奋斗了十八年才能与人做到星巴克喝咖啡的人们的心中,有种强烈的偏见,所得即幸福。大城市的生活充满太多的诱惑,自己便会不知不觉陷入欲望深渊。
《魔鬼代言人》这部电影深刻讲述了都市最深处的罪恶,人人都以为自己是撒旦的代言人,到最后不过还是会走火入魔,被欲火焚烧。热闹的大街上,有很多各怀心事的路人,繁华的景象掩盖不了失眠者空洞无实的人生。孤独者永远是孤独的,在一线城市中坚持下去取得成功的,是一种胜利;识时务者一直在投机,返回内陆城市工作是另一种变通。巴黎有巴黎的浪漫,高老庄有高老庄的尊严,如果为了追求莫名浪漫,丢弃了尊严,那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逃离北上广不是一种姿态,更不是为了发泄对目前现状的不满,才仓皇做出的选择。这是一种生活回归自我的反省,国人最懂隐忍,却最易过分诠释美满生活的定义。但见媒体大肆报道逃离北上广的新闻,却少见那些蜗居者自己坚决返乡的宣言,大概是面子上挂不住,返乡意味着又返回原点,重复自己父辈的生活,身份未变。这种矛盾心理最纠结,撕裂了整个和谐社会,离开变作无奈的逃离,一片云彩也带不走,悄声离开,只当自己不曾在北上广存在。
#每日一文
*查伯*
只有切身体会过都市生活之难的年轻蜗居一族,才能感到“优越感”是多么刺眼。
北上广代表着机会,却代替不了一个家在心中的位置,更不会为一位迷失方向的独行者送上一幅地图。
在北上广蜗居其实是在逃避自己的过往,是还在对大城市有种疯狂的崇拜,总以为上帝会眷顾自己,所以才愿意做一粒任人啃咬的残缺苹果。
我的身边不缺乏从广州回来工作的年轻人,之所以他们愿意回到家乡工作,排除媒体给出的种种压力原因之外,最深层次的还是对自己身份的感知。在那种奋斗了十八年才能与人做到星巴克喝咖啡的人们的心中,有种强烈的偏见,所得即幸福。大城市的生活充满太多的诱惑,自己便会不知不觉陷入欲望深渊。
《魔鬼代言人》这部电影深刻讲述了都市最深处的罪恶,人人都以为自己是撒旦的代言人,到最后不过还是会走火入魔,被欲火焚烧。热闹的大街上,有很多各怀心事的路人,繁华的景象掩盖不了失眠者空洞无实的人生。孤独者永远是孤独的,在一线城市中坚持下去取得成功的,是一种胜利;识时务者一直在投机,返回内陆城市工作是另一种变通。巴黎有巴黎的浪漫,高老庄有高老庄的尊严,如果为了追求莫名浪漫,丢弃了尊严,那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逃离北上广不是一种姿态,更不是为了发泄对目前现状的不满,才仓皇做出的选择。这是一种生活回归自我的反省,国人最懂隐忍,却最易过分诠释美满生活的定义。但见媒体大肆报道逃离北上广的新闻,却少见那些蜗居者自己坚决返乡的宣言,大概是面子上挂不住,返乡意味着又返回原点,重复自己父辈的生活,身份未变。这种矛盾心理最纠结,撕裂了整个和谐社会,离开变作无奈的逃离,一片云彩也带不走,悄声离开,只当自己不曾在北上广存在。
#每日一文
# 一张狗的照片
*詹姆斯·瑟伯*
前不久,我在翻旧东西时,看到它的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它已经死了二十五年,它名叫雷克斯(我跟我的哥哥、弟弟十来岁时,给它起了这个名字),它是条斗牛梗。“美国斗牛梗。”我们经常自豪地说,根本不是你们那种英国斗牛梗。它一只眼睛上有深色斑纹,有时候让它看上去像是个小丑,有时候让你联想到一位戴着常礼帽、抽着雪茄的政客。它身上其他地方全是白色的,除了背部有块带着深色斑纹的地方,总是好像要滑下去,有一条后腿的脚部有深色条纹。不管怎么样,即使在去完成我和我的哥哥、弟弟给它布置的艰巨任务时,它也从来不失尊严。其中有一项任务,是把一段十英尺的楼梯扶手从后门带进院子。我们会把扶手扔进一条巷子,让它去捡回来。雷克斯像个摔跤手一般有气力,不管什么东西(它极少做不到),它都能设法用巨大的嘴巴咬住提起来或者拖到它想放的地方,或者我们想让它放的地方。它会咬住那条楼梯扶手的平衡点,把它提起来,很有信心地向着大门一溜跑来。当然,因为大门只有四英尺左右宽,它没法把扶手横着带进来,它狠狠撞了几次后才发现,但是它不肯放弃。最后琢磨出来该怎么做,就是咬着扶手的一头拖进来,一边低声吼着。它对自己的表现极为满意,摇着尾巴。我们经常跟从来没见过雷克斯的壮举的小孩打赌,说不管他们能把棒球扔多高,雷克斯都能接到,它几乎从来没让我们失望过。雷克斯能够轻轻松松地用一侧嘴巴咬着棒球,似乎那是块嚼烟。
它咬架很厉害,但是它从来不主动挑起咬架。我认为它不喜欢咬架,尽管事实上它的祖辈都是咬架好手。它从来不会照着对方的脖子咬,而会去咬一只耳朵(那样会给对方一个教训),它咬紧后闭上眼睛,咬着不放。它会一咬几个钟头。它最长时间的一次咬架从黄昏一直持续到天色漆黑,是在一个星期天,在哥伦布市的东大街上,跟一条体型大、脾气坏、难以归类的狗咬架,那条狗的主人是个大块头黑人。雷克斯终于咬紧它的耳朵时,短短的一阵乱哮变成了尖叫声。听着、看着都让人感到害怕。那个黑人大着胆子设法把两条狗抱起来,开始在头顶甩动,最后让两条狗像扔锤子比赛中的锤子一样飞了出去,但是尽管它们很响的扑通一声摔在十英尺开外,雷克斯还是咬着不放。
两条狗最后一步步挪到了汽车道上,过了一会儿,两三辆有轨电车也让这场咬架给挡住了。有个司机想用一根转辙器连杆把雷克斯的嘴巴撬开,有人点了一把火,用一根棍子做成火把举到雷克斯的尾巴那里,但是它根本不理会。到最后,附近的居民和开店的全来了,大声喊那个,建议这个。雷克斯跟哪条狗较量起来时,几乎从中感受到一种平静的喜悦。咬架时,它有种愉快的表情,不是恶狠狠的,它闭着眼睛,要不是争斗时一片混乱,倒似乎是在睡觉呢。最后只得请橡树街消防队来,来了五六件装备,还有一位队长。水龙头接上了,强劲的水流对准两条狗冲。雷克斯又坚持了一会儿,这段时间水流冲击着它,让它就像洪水中的一根木头。它最后松口时,离咬架开始的地方相距一百英码。
这场史诗式的咬架传遍了市内,我们有几位亲戚认为此事有损家族的名声,坚持要我们把雷克斯处理掉,可是我们对它很满意,没人能让我们放弃它。我们宁愿带着它,不管走哪条路远走他乡。也许如果是它主动挑起过战事或者找麻烦,那就不一样了。但是它举止温和,在它活着的很不平凡的十年中,从来没咬过任何人,也没有向任何人吠叫过,除了对小偷。它咬死过猫,确有其事,但是咬得干脆利落,毫无虐杀之意,不像人类杀死某些动物时那样。这是唯一一样我们没办法让它改掉的事。它从来不咬死松鼠,甚至也不去追,我不知道为什么。对这种事情,它自有一套哲学。它从来不追着小汽车或者马车叫,去追赶追不上的东西或者就算能追上也没什么用处的东西,它觉得那样做没什么意思。马车属于那种它没办法用有力的嘴巴拖着走的东西,它知道,所以马车不属于它的世界。
游泳是它最喜欢的娱乐。它第一次看到一大片水时(阿拉姆溪),在陡峭的岸边紧张地小跑了一会儿,一阵猛叫,最后从比水面高出八英尺或者更高的地方跳下去。我会永远记得那漂亮的首次跳水。接着它逆流游一会儿,顺流游一会儿,只是玩,就像人一样。看着它奋力迎着强劲的水流逆流而上,每一英尺都前进得艰难,还一直在吼。它像我认识的任何人一样,在水里同样玩得开心。你不用往里面扔根棍子好让它跳进去。当然,你往水里扔根棍子的话,它也能把棍子弄回来。甚至就算你往水里扔一架钢琴,它也能把它弄回来。
说到这里让我想到有天夜里,午夜后过了很久,它趁着月光去游荡,弄回家一个小小的五斗柜,是它在哪儿找到的——没人知道离家多远,因为是雷克斯,半英里也很有可能。它把那个五斗柜弄回家时,没带抽屉,也不是个好的五斗柜——它不是从谁家里弄出来的,只是件廉价旧家具,是别人扔在垃圾堆上的。不管怎样,那是它想要的,很可能是那个五斗柜带来了一个不错的运输难题,可以验证一下它的勇气。我们第一次知道它的这次壮举是在深夜,当时我们听到它想把五斗柜拖上走廊,听着像是有两三个人在想拆了我们家的房子。我们下楼打开了走廊灯。雷克斯在最高一级台阶上,正在使劲把那东西拖上来,却不知怎么卡住了,它只是不肯松口。我想要不是我们去帮它,它会直到天明都不肯松口。第二天,我们把那个五斗柜用车拉到几英里外扔掉了。要是我们把它扔到附近哪条小巷子,雷克斯会再去把它拖回来,以此作为它在这种事情上坚韧不拔的小小例证。它毕竟被教过把沉重的木头东西带来带去,它也对自己力大无穷感到骄傲。
我感到高兴的是雷克斯从未看到过受过训练的警犬跳起来,它自己只是个业余跳高的,然而是我所见过的最胆大无畏的。我们指给它任何一堵围墙,它都会去跳。六英尺高的对它来说容易,它也能爬过八英尺高的,方法是猛的一跳,嘴里咕咕哝哝,绷紧身子攀爬过去。但是它终其一生,都不明白十二到十六英尺的墙对它来说太高了。是我们在让它试了一会儿爬过那么高的一堵墙后,经常得把它抬回家才行,它是永远不会放弃的。
在它的世界里,没有什么不可能,就连死亡也不能击垮它。它死了,没错,然而就像某个欣赏它的人所言,是在“跟死亡天使搏斗”超过一个钟头后。有天傍晚,它走回家,但是走得太慢,太不稳当,不像在过去十年里脚步轻快地在我们家那条大街上走回家的雷克斯。它进大门时,我想我们都知道它快死了。它显然挨了一顿打,很可能是它跟哪条狗咬架,那条狗的主人打的。它的头部及身上都有伤口,它沉重的项圈(上面留有很多次战斗留下的牙印)歪歪斜斜的,上面有几颗大大的铜钮从皮革上脱位了。它舔了舔我们的手,走得摇摇晃晃,倒下了,然而又站起来。我们看得出它在找谁,它的三个主人中有一个没回家,还要再过一个钟头才到家。那个钟头里,那条斗牛梗就像跟阿拉姆溪冰冷而强劲的水流搏斗以及想奋力爬过一堵十二英尺高的墙时一样,跟死神博斗。等到它等候的那个人真的进了大门时——他吹着口哨,接着不再吹了——雷克斯朝着他歪歪扭扭地走了几步,用嘴巴和鼻子碰碰他的手就再次倒下,这一次,它再也没能站起来。
#每日一文
*詹姆斯·瑟伯*
前不久,我在翻旧东西时,看到它的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它已经死了二十五年,它名叫雷克斯(我跟我的哥哥、弟弟十来岁时,给它起了这个名字),它是条斗牛梗。“美国斗牛梗。”我们经常自豪地说,根本不是你们那种英国斗牛梗。它一只眼睛上有深色斑纹,有时候让它看上去像是个小丑,有时候让你联想到一位戴着常礼帽、抽着雪茄的政客。它身上其他地方全是白色的,除了背部有块带着深色斑纹的地方,总是好像要滑下去,有一条后腿的脚部有深色条纹。不管怎么样,即使在去完成我和我的哥哥、弟弟给它布置的艰巨任务时,它也从来不失尊严。其中有一项任务,是把一段十英尺的楼梯扶手从后门带进院子。我们会把扶手扔进一条巷子,让它去捡回来。雷克斯像个摔跤手一般有气力,不管什么东西(它极少做不到),它都能设法用巨大的嘴巴咬住提起来或者拖到它想放的地方,或者我们想让它放的地方。它会咬住那条楼梯扶手的平衡点,把它提起来,很有信心地向着大门一溜跑来。当然,因为大门只有四英尺左右宽,它没法把扶手横着带进来,它狠狠撞了几次后才发现,但是它不肯放弃。最后琢磨出来该怎么做,就是咬着扶手的一头拖进来,一边低声吼着。它对自己的表现极为满意,摇着尾巴。我们经常跟从来没见过雷克斯的壮举的小孩打赌,说不管他们能把棒球扔多高,雷克斯都能接到,它几乎从来没让我们失望过。雷克斯能够轻轻松松地用一侧嘴巴咬着棒球,似乎那是块嚼烟。
它咬架很厉害,但是它从来不主动挑起咬架。我认为它不喜欢咬架,尽管事实上它的祖辈都是咬架好手。它从来不会照着对方的脖子咬,而会去咬一只耳朵(那样会给对方一个教训),它咬紧后闭上眼睛,咬着不放。它会一咬几个钟头。它最长时间的一次咬架从黄昏一直持续到天色漆黑,是在一个星期天,在哥伦布市的东大街上,跟一条体型大、脾气坏、难以归类的狗咬架,那条狗的主人是个大块头黑人。雷克斯终于咬紧它的耳朵时,短短的一阵乱哮变成了尖叫声。听着、看着都让人感到害怕。那个黑人大着胆子设法把两条狗抱起来,开始在头顶甩动,最后让两条狗像扔锤子比赛中的锤子一样飞了出去,但是尽管它们很响的扑通一声摔在十英尺开外,雷克斯还是咬着不放。
两条狗最后一步步挪到了汽车道上,过了一会儿,两三辆有轨电车也让这场咬架给挡住了。有个司机想用一根转辙器连杆把雷克斯的嘴巴撬开,有人点了一把火,用一根棍子做成火把举到雷克斯的尾巴那里,但是它根本不理会。到最后,附近的居民和开店的全来了,大声喊那个,建议这个。雷克斯跟哪条狗较量起来时,几乎从中感受到一种平静的喜悦。咬架时,它有种愉快的表情,不是恶狠狠的,它闭着眼睛,要不是争斗时一片混乱,倒似乎是在睡觉呢。最后只得请橡树街消防队来,来了五六件装备,还有一位队长。水龙头接上了,强劲的水流对准两条狗冲。雷克斯又坚持了一会儿,这段时间水流冲击着它,让它就像洪水中的一根木头。它最后松口时,离咬架开始的地方相距一百英码。
这场史诗式的咬架传遍了市内,我们有几位亲戚认为此事有损家族的名声,坚持要我们把雷克斯处理掉,可是我们对它很满意,没人能让我们放弃它。我们宁愿带着它,不管走哪条路远走他乡。也许如果是它主动挑起过战事或者找麻烦,那就不一样了。但是它举止温和,在它活着的很不平凡的十年中,从来没咬过任何人,也没有向任何人吠叫过,除了对小偷。它咬死过猫,确有其事,但是咬得干脆利落,毫无虐杀之意,不像人类杀死某些动物时那样。这是唯一一样我们没办法让它改掉的事。它从来不咬死松鼠,甚至也不去追,我不知道为什么。对这种事情,它自有一套哲学。它从来不追着小汽车或者马车叫,去追赶追不上的东西或者就算能追上也没什么用处的东西,它觉得那样做没什么意思。马车属于那种它没办法用有力的嘴巴拖着走的东西,它知道,所以马车不属于它的世界。
游泳是它最喜欢的娱乐。它第一次看到一大片水时(阿拉姆溪),在陡峭的岸边紧张地小跑了一会儿,一阵猛叫,最后从比水面高出八英尺或者更高的地方跳下去。我会永远记得那漂亮的首次跳水。接着它逆流游一会儿,顺流游一会儿,只是玩,就像人一样。看着它奋力迎着强劲的水流逆流而上,每一英尺都前进得艰难,还一直在吼。它像我认识的任何人一样,在水里同样玩得开心。你不用往里面扔根棍子好让它跳进去。当然,你往水里扔根棍子的话,它也能把棍子弄回来。甚至就算你往水里扔一架钢琴,它也能把它弄回来。
说到这里让我想到有天夜里,午夜后过了很久,它趁着月光去游荡,弄回家一个小小的五斗柜,是它在哪儿找到的——没人知道离家多远,因为是雷克斯,半英里也很有可能。它把那个五斗柜弄回家时,没带抽屉,也不是个好的五斗柜——它不是从谁家里弄出来的,只是件廉价旧家具,是别人扔在垃圾堆上的。不管怎样,那是它想要的,很可能是那个五斗柜带来了一个不错的运输难题,可以验证一下它的勇气。我们第一次知道它的这次壮举是在深夜,当时我们听到它想把五斗柜拖上走廊,听着像是有两三个人在想拆了我们家的房子。我们下楼打开了走廊灯。雷克斯在最高一级台阶上,正在使劲把那东西拖上来,却不知怎么卡住了,它只是不肯松口。我想要不是我们去帮它,它会直到天明都不肯松口。第二天,我们把那个五斗柜用车拉到几英里外扔掉了。要是我们把它扔到附近哪条小巷子,雷克斯会再去把它拖回来,以此作为它在这种事情上坚韧不拔的小小例证。它毕竟被教过把沉重的木头东西带来带去,它也对自己力大无穷感到骄傲。
我感到高兴的是雷克斯从未看到过受过训练的警犬跳起来,它自己只是个业余跳高的,然而是我所见过的最胆大无畏的。我们指给它任何一堵围墙,它都会去跳。六英尺高的对它来说容易,它也能爬过八英尺高的,方法是猛的一跳,嘴里咕咕哝哝,绷紧身子攀爬过去。但是它终其一生,都不明白十二到十六英尺的墙对它来说太高了。是我们在让它试了一会儿爬过那么高的一堵墙后,经常得把它抬回家才行,它是永远不会放弃的。
在它的世界里,没有什么不可能,就连死亡也不能击垮它。它死了,没错,然而就像某个欣赏它的人所言,是在“跟死亡天使搏斗”超过一个钟头后。有天傍晚,它走回家,但是走得太慢,太不稳当,不像在过去十年里脚步轻快地在我们家那条大街上走回家的雷克斯。它进大门时,我想我们都知道它快死了。它显然挨了一顿打,很可能是它跟哪条狗咬架,那条狗的主人打的。它的头部及身上都有伤口,它沉重的项圈(上面留有很多次战斗留下的牙印)歪歪斜斜的,上面有几颗大大的铜钮从皮革上脱位了。它舔了舔我们的手,走得摇摇晃晃,倒下了,然而又站起来。我们看得出它在找谁,它的三个主人中有一个没回家,还要再过一个钟头才到家。那个钟头里,那条斗牛梗就像跟阿拉姆溪冰冷而强劲的水流搏斗以及想奋力爬过一堵十二英尺高的墙时一样,跟死神博斗。等到它等候的那个人真的进了大门时——他吹着口哨,接着不再吹了——雷克斯朝着他歪歪扭扭地走了几步,用嘴巴和鼻子碰碰他的手就再次倒下,这一次,它再也没能站起来。
#每日一文
# 我一无所求
*泰戈尔*
我一无所求,
只站在林边树后。
倦意还逗留在黎明的眼上,
露润在空气里。
湿草的懒味悬垂在地面的薄雾中。
在榕树下你用乳油般柔嫩的手挤着牛奶。
我沉静地站立着。
我没有说出一个字。
那是藏起的鸟儿在密叶中歌唱。
芒果树在村径上撒着繁花,
蜜蜂一只一只地嗡嗡飞来。
池塘边湿婆天的庙门开了,
朝拜者开始诵经。
你把罐儿放在膝上挤着牛奶。
我提着空桶站立着。
我没有走近你。
天空和庙里的锣声一同醒起。
街尘在驱走的牛蹄下飞扬。
把汩汩发响的水瓶搂在腰上,
女人们从河边走来。
你的钏镯叮当,
乳沫溢出罐沿。
晨光渐逝而我没有走近你。
#每日一文
*泰戈尔*
我一无所求,
只站在林边树后。
倦意还逗留在黎明的眼上,
露润在空气里。
湿草的懒味悬垂在地面的薄雾中。
在榕树下你用乳油般柔嫩的手挤着牛奶。
我沉静地站立着。
我没有说出一个字。
那是藏起的鸟儿在密叶中歌唱。
芒果树在村径上撒着繁花,
蜜蜂一只一只地嗡嗡飞来。
池塘边湿婆天的庙门开了,
朝拜者开始诵经。
你把罐儿放在膝上挤着牛奶。
我提着空桶站立着。
我没有走近你。
天空和庙里的锣声一同醒起。
街尘在驱走的牛蹄下飞扬。
把汩汩发响的水瓶搂在腰上,
女人们从河边走来。
你的钏镯叮当,
乳沫溢出罐沿。
晨光渐逝而我没有走近你。
#每日一文
杭州知味观有一道名菜:炸响铃。豆腐皮(如过干,要少润一点水),瘦肉剁成细馅,加葱花细姜末,入盐,把肉馅包在豆腐皮内,成一卷,用刀剁成寸许长的小段,下油锅炸得馅熟皮酥,即可捞出。油温不可太高,太高豆皮易煳。这菜嚼起来发脆响,形略似铃,故名响铃。做法其实并不复杂。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平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不入油炸,而以酱油冬菇汤煮,豆皮层中有汁,甚美。北京东安市场拐角处解放前有一家肉店宝华春,兼卖南味熟肉,卖一种酒菜:豆腐皮切细条,在酱肉汤中煮透,捞出,晾至微干,很好吃,不贵。现在宝华春已经没有了。豆腐皮可做汤。炖酥腰(猪腰炖汤)里放一点豆腐皮,则汤色雪白。
#每日一文
#每日一文
# 李家宝
*朱天心*
李家宝是只白面白腹灰狸背的吊睛小猫,之所以有名有姓,是因为他来自妹妹的好朋友李家,家宝是妹妹给取的名儿,由于身份别于街头流浪到家里的野猫狗,便都连名带姓的叫唤他。
李家宝刚来时才断奶,才见妹妹又抱只猫进门我便痛喊起来,家里已足有半打狗三只兔儿和一打多的猫咪!我早过了天真烂漫的年纪,宁爱清洁有条理的家居而早疏淡了与猫狗的厮混,因此一眼都不看李家宝,那怕是连爸爸也夸从未见过如此粉装玉琢的猫儿。
有了姓的猫竟真不比寻常,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像颗花生米似的时常倦卧在我手掌上,再大一点年纪,会连爬带跃的蹲在我肩头,不管我读书写稿或行走做事,他皆安居落户似的盘稳在我肩上。天冷的时候,长尾巴还可以绕着我脖子正好一圈,完全就像贵妇大人衣领口镶的整只狐皮。
如此人猫共过了一冬,我还不及懊恼怎么就不知不觉被他讹上了,只忙不迭逢人介绍家宝的与众不同。家宝短脸尖下巴,两只磷磷大眼橄榄青色,眼以下的脸部连同腹部和四肢的毛色一般,是纯白色,家里也有纯白的波斯猫,再白的毛一到家宝面前皆失色,人家的白是粉百,家宝则是微近透明的瓷白。
春天的时候,家中两三只美丽的母猫发情,惹得全家公猫和邻猫皆日夜为之倾狂,只有家宝全不动心依然与人为伍,为此我很暗以他的未为动物身所役为异。再是夏天的时候,他只要不在我肩头,就高高蹲踞在我们客厅大门上的摇窗窗台上,冷眼悠闲的俯视一地的人猫狗,我偶一抬头,四目交接,他便会迅速的拍打一阵尾巴,如同我与知心的朋友屡屡在闹嚷嚷的人群中默契的遥遥一笑。
家宝这些行径果然也引起家中其它人的称叹,有说他像个念佛吃素的小沙弥,也有说宝玉若投胎作猫就一定是家宝这幅俊模样。我则是不知不觉间把家宝当作我的白猫王子了。
曾经在感情极度失意的一段日子里,愈发变得与家宝相依为命,直到有一天妹妹突然发现,问我怎么近来所写的小说散文乃至剧本里的猫狗小孩皆叫家宝,妹妹且笑说日后若有人无聊起来要研究这时期的作品,定会以此大做文章,以为家宝二字其中必有若何象征意义。我闻言不禁心中一恸,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仅仅是一个寂寞的女孩子,满心盼望一觉醒来家宝就似童话故事里一夜由青蛙变成的王子,家宝是男孩子的话,一定待我极好的。
这之后不久,朋友武藏家中突生变故,他是飞 F—5E 的现役空官,新买的一只俄国狼犬乏人照顾,便转送给我们了。狗送来的前一日,我和妹妹约定谁先看到他谁就可以当他的妈妈。是我先看到的,便做了小狗“托托”的娘。托托刚来时只一个多月,体重五公斤,养到一年后的现在在足足有四十公斤,这多出来的三十五公斤几乎正好是我的零食和卖花的零用钱,而耗费的时间心力更难计算。
自然托托的这一来,以前和家宝相处的时间完全被取代。由于家里不只一次发现家宝常背地里打托托耳光,不得不郑重告诉家宝,托托是娃娃,凡事要先让娃娃的。家宝只高兴我许久没再与他说话了,连忙一跃上我的肩,熟练到我随口问:“家宝尾巴呢?”他便迅速拍打一阵尾巴,我和他已许久没玩这些了而他居然都还记得,我暗暗觉得难过,但是并没有因此重新对待家宝如前。
家宝仍然独来独往不理其它猫咪,终日独自盘卧在窗台上,我偶而也随家人斥他一举:“孤癖!”真正想对他说的心底话是:现在是怎样的世情,能让我全心而终相待的人实没几个,何况是猫儿更妄想奢求,你若真是只聪明的猫儿就改早明白才是。
但是只要客人来的时候,不免应观众要求表演一番,我拍拍肩头,他便一纵身跃上我肩头,从来没有一次不顺从我,众人啧啧称奇声中,我反因此暗生悲凉,李家宝李家宝,你若真是只有骨气的猫儿,就不当再理我再听我使唤的!可是家宝依然一如往昔,只除了有时跟托托玩打一阵,不经意跟他一照面,他两只大眼在那儿不知凝视了我多久,让我隐隐生惧。
家宝渐不像以前那样爱干净勤洗脸了,他的嘴里似乎受了伤,时有痛状,不准人摸他的胡子和下巴一代,因此鼻下生了些黑垢,但就是如此,家宝仍然非常好看,像是有风度修养的绅士唇上蓄须似的,竟博得“小国父”的绰号。而我并没有注意到他的日益消瘦。
元宵晚上家中宴客,商禽叔叔的小女儿奴奴整晚上皆猫不释手,自然我也表演了和家宝的跳肩绝技,奴奴见了自是抱着家宝喜欢的不知怎么好,妹妹遂建议把家宝送给奴奴,反正家宝是最亲人且尤须人宠惜的,现在遭我冷落,不如给会全心疼他的奴奴好,我想想也有道理,一来奴奴果真是真正爱猫,非如其它小孩的好玩没长性,二来趁此把长久以来的心虚愧歉作一了断,至于家宝的要生离此——到底是猫啊!此一去有吃有住,断不会如人的重情惜意难割舍吧,便答应了奴奴。
临走时找装猫的纸箱绳子,家宝已经觉得不对,回头一眼便看到躲在人堆最后面的我,匆乱中那样平静无情绪的一眼,我荒忙逃到后院痛哭一场。
忍到第二天我才催妈妈打电话问问家宝情况,会说是刚到的头天晚上满屋子走着喵喵叫不休。现在大概是累了,也会歇在奴奴和姐姐肩上伴读。我强忍听毕又跑到院子大哭一场,解猫语若我,怎么会不知道家宝满屋子在问些什么呢。
一星期后,商禽叔叔阿姨把家宝带回,说家宝到后几天不肯吃饭。我又惊又喜的把纸箱子打开,家宝已经不再是家宝了,瘦脏得不成形状,我喂他牛奶替他生火取暖擦身子,他只一意地走到屋外去,那时外面下着冷雨,他便坐在冷湿的雨地里,任我怎么换他他都恍若未闻,我望着他呆坐的背影,知道这几天里他是如何的心如死灰形如槁木了,不错,他只是只不会思不会想的猫,可是我对他做下无可弥补的伤害则是不容置疑的。
由于家宝回到家来仍不饮食且嘴里溢出脓血,我们忙找了相熟的几位台大兽医系的实习小大夫来检查,说家宝以前牙床被鱼刺扎伤一直没有痊愈且隐有发炎,至于这次为什么会突然恶化到整个口腔连食道都溃烂,他们也不明白。
原因,当然只有我一人是清楚的。
此后的一段日子,我天天照医生指示替家宝清洗口腔和灌服药剂牛奶,家宝也曾经有恢复的迹象,但是那天晚上天气太冷,我特别灌了一个热水袋放在他窝里,陪着他,摸了他好一会儿,他瘦垮得像个故障破烂了的玩具,我当下知道他可能过不了今晚,但也不激动伤悲,只替他摆放好一个最平稳舒适的睡姿,轻轻叫唤他各种以前我常叫的绰号昵称,有时我叫得切,它就强撑起头来看看我,眼睛已经睁不圆了,我问他:“尾巴巴呢?”他的尾巴尖微弱的轻晃几下,他病到这个地步仍然不忘掉我们共同的这老把戏,我想他体力有一丁点可能的话,他一定会再一次爬上我的肩头的,重要的是,他用这个方式告诉我已经不介意我对他的种种了,他是如此有情有义有骨气的猫儿。
次日清晨,我在睡梦中清楚听到妈妈在楼下温和的轻语:“家宝最乖,婆婆最喜欢你了噢……”我知道家宝还没死,在撑着想见我最后一面,我不明白为什么不愿下楼,倒头又迷蒙了一阵,才起身下去,家宝已经不在窝里,摸摸热水袋,还好仍暖,家宝这一夜并没受冻。
我寻到后院,见妈妈正在桃树下掘洞,家宝放在廊下的洗衣机上,我过去摸他、端详他,他还暖软的,但姿势是我昨晚替他摆的,家宝眼睛没阖上,半露着橄榄青色的眼珠,我没有太多死别的经验,我只想暖暖他,凑在他耳边柔声告诉他:“家宝猫乖,我一直最喜欢宝猫,你放心。”便去拨他的眼皮,就阖上了,是一幅乖猫咪的睡相,他的嘴巴后来已经快被我医好了,很干净洁白,又回到他初来我们家时的俊模样,可是,我已好了他的伤口,却不知把他的心弄成如何破烂不堪。
家宝埋在桃花树下,那时还未到清明,风一吹,花瓣便随我眼泪闪闪而落。现在已浓荫遮天,一树的桃儿尖已泛了红,端午过后就可摘几个尝尝新了。
我常在树下无事立一立,一方面算计桃儿,一方面伴伴坟上已生满天竺菊的李家宝。
#每日一文
*朱天心*
李家宝是只白面白腹灰狸背的吊睛小猫,之所以有名有姓,是因为他来自妹妹的好朋友李家,家宝是妹妹给取的名儿,由于身份别于街头流浪到家里的野猫狗,便都连名带姓的叫唤他。
李家宝刚来时才断奶,才见妹妹又抱只猫进门我便痛喊起来,家里已足有半打狗三只兔儿和一打多的猫咪!我早过了天真烂漫的年纪,宁爱清洁有条理的家居而早疏淡了与猫狗的厮混,因此一眼都不看李家宝,那怕是连爸爸也夸从未见过如此粉装玉琢的猫儿。
有了姓的猫竟真不比寻常,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像颗花生米似的时常倦卧在我手掌上,再大一点年纪,会连爬带跃的蹲在我肩头,不管我读书写稿或行走做事,他皆安居落户似的盘稳在我肩上。天冷的时候,长尾巴还可以绕着我脖子正好一圈,完全就像贵妇大人衣领口镶的整只狐皮。
如此人猫共过了一冬,我还不及懊恼怎么就不知不觉被他讹上了,只忙不迭逢人介绍家宝的与众不同。家宝短脸尖下巴,两只磷磷大眼橄榄青色,眼以下的脸部连同腹部和四肢的毛色一般,是纯白色,家里也有纯白的波斯猫,再白的毛一到家宝面前皆失色,人家的白是粉百,家宝则是微近透明的瓷白。
春天的时候,家中两三只美丽的母猫发情,惹得全家公猫和邻猫皆日夜为之倾狂,只有家宝全不动心依然与人为伍,为此我很暗以他的未为动物身所役为异。再是夏天的时候,他只要不在我肩头,就高高蹲踞在我们客厅大门上的摇窗窗台上,冷眼悠闲的俯视一地的人猫狗,我偶一抬头,四目交接,他便会迅速的拍打一阵尾巴,如同我与知心的朋友屡屡在闹嚷嚷的人群中默契的遥遥一笑。
家宝这些行径果然也引起家中其它人的称叹,有说他像个念佛吃素的小沙弥,也有说宝玉若投胎作猫就一定是家宝这幅俊模样。我则是不知不觉间把家宝当作我的白猫王子了。
曾经在感情极度失意的一段日子里,愈发变得与家宝相依为命,直到有一天妹妹突然发现,问我怎么近来所写的小说散文乃至剧本里的猫狗小孩皆叫家宝,妹妹且笑说日后若有人无聊起来要研究这时期的作品,定会以此大做文章,以为家宝二字其中必有若何象征意义。我闻言不禁心中一恸,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仅仅是一个寂寞的女孩子,满心盼望一觉醒来家宝就似童话故事里一夜由青蛙变成的王子,家宝是男孩子的话,一定待我极好的。
这之后不久,朋友武藏家中突生变故,他是飞 F—5E 的现役空官,新买的一只俄国狼犬乏人照顾,便转送给我们了。狗送来的前一日,我和妹妹约定谁先看到他谁就可以当他的妈妈。是我先看到的,便做了小狗“托托”的娘。托托刚来时只一个多月,体重五公斤,养到一年后的现在在足足有四十公斤,这多出来的三十五公斤几乎正好是我的零食和卖花的零用钱,而耗费的时间心力更难计算。
自然托托的这一来,以前和家宝相处的时间完全被取代。由于家里不只一次发现家宝常背地里打托托耳光,不得不郑重告诉家宝,托托是娃娃,凡事要先让娃娃的。家宝只高兴我许久没再与他说话了,连忙一跃上我的肩,熟练到我随口问:“家宝尾巴呢?”他便迅速拍打一阵尾巴,我和他已许久没玩这些了而他居然都还记得,我暗暗觉得难过,但是并没有因此重新对待家宝如前。
家宝仍然独来独往不理其它猫咪,终日独自盘卧在窗台上,我偶而也随家人斥他一举:“孤癖!”真正想对他说的心底话是:现在是怎样的世情,能让我全心而终相待的人实没几个,何况是猫儿更妄想奢求,你若真是只聪明的猫儿就改早明白才是。
但是只要客人来的时候,不免应观众要求表演一番,我拍拍肩头,他便一纵身跃上我肩头,从来没有一次不顺从我,众人啧啧称奇声中,我反因此暗生悲凉,李家宝李家宝,你若真是只有骨气的猫儿,就不当再理我再听我使唤的!可是家宝依然一如往昔,只除了有时跟托托玩打一阵,不经意跟他一照面,他两只大眼在那儿不知凝视了我多久,让我隐隐生惧。
家宝渐不像以前那样爱干净勤洗脸了,他的嘴里似乎受了伤,时有痛状,不准人摸他的胡子和下巴一代,因此鼻下生了些黑垢,但就是如此,家宝仍然非常好看,像是有风度修养的绅士唇上蓄须似的,竟博得“小国父”的绰号。而我并没有注意到他的日益消瘦。
元宵晚上家中宴客,商禽叔叔的小女儿奴奴整晚上皆猫不释手,自然我也表演了和家宝的跳肩绝技,奴奴见了自是抱着家宝喜欢的不知怎么好,妹妹遂建议把家宝送给奴奴,反正家宝是最亲人且尤须人宠惜的,现在遭我冷落,不如给会全心疼他的奴奴好,我想想也有道理,一来奴奴果真是真正爱猫,非如其它小孩的好玩没长性,二来趁此把长久以来的心虚愧歉作一了断,至于家宝的要生离此——到底是猫啊!此一去有吃有住,断不会如人的重情惜意难割舍吧,便答应了奴奴。
临走时找装猫的纸箱绳子,家宝已经觉得不对,回头一眼便看到躲在人堆最后面的我,匆乱中那样平静无情绪的一眼,我荒忙逃到后院痛哭一场。
忍到第二天我才催妈妈打电话问问家宝情况,会说是刚到的头天晚上满屋子走着喵喵叫不休。现在大概是累了,也会歇在奴奴和姐姐肩上伴读。我强忍听毕又跑到院子大哭一场,解猫语若我,怎么会不知道家宝满屋子在问些什么呢。
一星期后,商禽叔叔阿姨把家宝带回,说家宝到后几天不肯吃饭。我又惊又喜的把纸箱子打开,家宝已经不再是家宝了,瘦脏得不成形状,我喂他牛奶替他生火取暖擦身子,他只一意地走到屋外去,那时外面下着冷雨,他便坐在冷湿的雨地里,任我怎么换他他都恍若未闻,我望着他呆坐的背影,知道这几天里他是如何的心如死灰形如槁木了,不错,他只是只不会思不会想的猫,可是我对他做下无可弥补的伤害则是不容置疑的。
由于家宝回到家来仍不饮食且嘴里溢出脓血,我们忙找了相熟的几位台大兽医系的实习小大夫来检查,说家宝以前牙床被鱼刺扎伤一直没有痊愈且隐有发炎,至于这次为什么会突然恶化到整个口腔连食道都溃烂,他们也不明白。
原因,当然只有我一人是清楚的。
此后的一段日子,我天天照医生指示替家宝清洗口腔和灌服药剂牛奶,家宝也曾经有恢复的迹象,但是那天晚上天气太冷,我特别灌了一个热水袋放在他窝里,陪着他,摸了他好一会儿,他瘦垮得像个故障破烂了的玩具,我当下知道他可能过不了今晚,但也不激动伤悲,只替他摆放好一个最平稳舒适的睡姿,轻轻叫唤他各种以前我常叫的绰号昵称,有时我叫得切,它就强撑起头来看看我,眼睛已经睁不圆了,我问他:“尾巴巴呢?”他的尾巴尖微弱的轻晃几下,他病到这个地步仍然不忘掉我们共同的这老把戏,我想他体力有一丁点可能的话,他一定会再一次爬上我的肩头的,重要的是,他用这个方式告诉我已经不介意我对他的种种了,他是如此有情有义有骨气的猫儿。
次日清晨,我在睡梦中清楚听到妈妈在楼下温和的轻语:“家宝最乖,婆婆最喜欢你了噢……”我知道家宝还没死,在撑着想见我最后一面,我不明白为什么不愿下楼,倒头又迷蒙了一阵,才起身下去,家宝已经不在窝里,摸摸热水袋,还好仍暖,家宝这一夜并没受冻。
我寻到后院,见妈妈正在桃树下掘洞,家宝放在廊下的洗衣机上,我过去摸他、端详他,他还暖软的,但姿势是我昨晚替他摆的,家宝眼睛没阖上,半露着橄榄青色的眼珠,我没有太多死别的经验,我只想暖暖他,凑在他耳边柔声告诉他:“家宝猫乖,我一直最喜欢宝猫,你放心。”便去拨他的眼皮,就阖上了,是一幅乖猫咪的睡相,他的嘴巴后来已经快被我医好了,很干净洁白,又回到他初来我们家时的俊模样,可是,我已好了他的伤口,却不知把他的心弄成如何破烂不堪。
家宝埋在桃花树下,那时还未到清明,风一吹,花瓣便随我眼泪闪闪而落。现在已浓荫遮天,一树的桃儿尖已泛了红,端午过后就可摘几个尝尝新了。
我常在树下无事立一立,一方面算计桃儿,一方面伴伴坟上已生满天竺菊的李家宝。
#每日一文
# 写给母亲
*贾平凹*
人活着的时候,只是事情多,不计较白天和黑夜。人一旦死了日子就堆起来:算一算,再有二十天,我妈就三周年了。
三年里,我一直有个奇怪的想法,就是觉得我妈没有死,而且还觉得我妈自己也不以为她就死了。常说人死如睡,可睡的人是知道要睡去,睡在了床上,却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睡着的呀。我妈跟我在西安生活了十四年,大病后医生认定她的各个器官已在衰竭,我才送她回棣花老家维持治疗。每日在老家挂上液体了,她也清楚每一瓶液体完了,儿女们会换上另一瓶液体的,所以便放心地闭了眼躺着。到了第三天的晚上,她闭着的眼是再没有睁开,但她肯定还是认为她在挂液体了,没有意识到从此再不醒来,因为她躺下时还让我妹把给她擦脸的毛巾洗一洗,梳子放在了枕边,系在裤带上的钥匙没有解,也没有交代任何后事啊。
三年以前我每打喷嚏,总要说一句:这是谁想我呀?我妈爱说笑,就接茬说:谁想哩,妈想哩!这三年里,我的喷嚏尤其多,往往错过吃饭时间,熬夜太久,就要打喷嚏,喷嚏一打,便想到我妈了,认定是我妈还在牵挂我哩。
我妈在牵挂着我,她并不以为她已经死了,我更是觉得我妈还在,尤其我一个人静静地待在家里,这种感觉就十分强烈。我常在写作时,突然能听到我妈在叫我,叫得很真切,一听到叫声我便习惯地朝右边扭过头去。从前我妈坐在右边那个房间的床头上,我一伏案写作,她就不再走动,也不出声,却要一眼一眼看着我,看得时间久了,她要叫我一声,然后说:世上的字你能写完吗,出去转转么。现在,每听到我妈叫我,我就放下笔走进那个房间,心想我妈从棣花来西安了?当然是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却要立上半天,自言自语我妈是来了又出门去街上给我买我爱吃的青辣子和萝卜了。或许,她在逗我,故意藏到挂在墙上的她那张照片里,我便给照片前的香炉里上香,要说上一句:我不累。
整整三年了,我给别人写过十多篇文章,却始终没给我妈写过一个字,因为所有的母亲,儿女们都认为是伟大又善良,我不愿意重复这些词语。我妈是一位普通的妇女,缠过脚,没有文化,户籍还在乡下,但我妈对于我是那样的重要。已经很长时间了,虽然再不为她的病而提心吊胆了,可我出远门,再没有人啰啰嗦嗦地叮咛着这样叮咛着那样,我有了好吃的好喝的,也不知道该送给谁去。
在西安的家里,我妈住过的那个房间,我没有动一件家具,一切摆设还原模原样,而我再没有看见过我妈的身影。我一次又一次难受着又给自己说,我妈没有死,她是住回乡下老家了。今年的夏天太湿太热,每晚被湿热醒来,恍惚里还想着该给我妈的房间换个新空调了。待清醒过来,又宽慰着我妈在乡下的新住处里,应该是清凉的吧。
三周年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乡下的风俗是要办一场仪式的,我准备着香烛花果,回一趟棣花了。但一回棣花,就要去坟上,现实告诉着我,妈是死了,我在地上,她在地下,阴阳两隔,母子再也难以相见,顿时热泪肆流,长声哭泣啊。
#每日一文
*贾平凹*
人活着的时候,只是事情多,不计较白天和黑夜。人一旦死了日子就堆起来:算一算,再有二十天,我妈就三周年了。
三年里,我一直有个奇怪的想法,就是觉得我妈没有死,而且还觉得我妈自己也不以为她就死了。常说人死如睡,可睡的人是知道要睡去,睡在了床上,却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睡着的呀。我妈跟我在西安生活了十四年,大病后医生认定她的各个器官已在衰竭,我才送她回棣花老家维持治疗。每日在老家挂上液体了,她也清楚每一瓶液体完了,儿女们会换上另一瓶液体的,所以便放心地闭了眼躺着。到了第三天的晚上,她闭着的眼是再没有睁开,但她肯定还是认为她在挂液体了,没有意识到从此再不醒来,因为她躺下时还让我妹把给她擦脸的毛巾洗一洗,梳子放在了枕边,系在裤带上的钥匙没有解,也没有交代任何后事啊。
三年以前我每打喷嚏,总要说一句:这是谁想我呀?我妈爱说笑,就接茬说:谁想哩,妈想哩!这三年里,我的喷嚏尤其多,往往错过吃饭时间,熬夜太久,就要打喷嚏,喷嚏一打,便想到我妈了,认定是我妈还在牵挂我哩。
我妈在牵挂着我,她并不以为她已经死了,我更是觉得我妈还在,尤其我一个人静静地待在家里,这种感觉就十分强烈。我常在写作时,突然能听到我妈在叫我,叫得很真切,一听到叫声我便习惯地朝右边扭过头去。从前我妈坐在右边那个房间的床头上,我一伏案写作,她就不再走动,也不出声,却要一眼一眼看着我,看得时间久了,她要叫我一声,然后说:世上的字你能写完吗,出去转转么。现在,每听到我妈叫我,我就放下笔走进那个房间,心想我妈从棣花来西安了?当然是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却要立上半天,自言自语我妈是来了又出门去街上给我买我爱吃的青辣子和萝卜了。或许,她在逗我,故意藏到挂在墙上的她那张照片里,我便给照片前的香炉里上香,要说上一句:我不累。
整整三年了,我给别人写过十多篇文章,却始终没给我妈写过一个字,因为所有的母亲,儿女们都认为是伟大又善良,我不愿意重复这些词语。我妈是一位普通的妇女,缠过脚,没有文化,户籍还在乡下,但我妈对于我是那样的重要。已经很长时间了,虽然再不为她的病而提心吊胆了,可我出远门,再没有人啰啰嗦嗦地叮咛着这样叮咛着那样,我有了好吃的好喝的,也不知道该送给谁去。
在西安的家里,我妈住过的那个房间,我没有动一件家具,一切摆设还原模原样,而我再没有看见过我妈的身影。我一次又一次难受着又给自己说,我妈没有死,她是住回乡下老家了。今年的夏天太湿太热,每晚被湿热醒来,恍惚里还想着该给我妈的房间换个新空调了。待清醒过来,又宽慰着我妈在乡下的新住处里,应该是清凉的吧。
三周年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乡下的风俗是要办一场仪式的,我准备着香烛花果,回一趟棣花了。但一回棣花,就要去坟上,现实告诉着我,妈是死了,我在地上,她在地下,阴阳两隔,母子再也难以相见,顿时热泪肆流,长声哭泣啊。
#每日一文
# 我们心中的蛀虫
*连谏*
父亲去世后,遗嘱里把财产分割得很公平:房子和房子内的一切给我,和房子等价的存款留给了妹妹。办完丧事,我们开始收拾房子。妹妹在书房里找到了一只旧皮箱,她抬眼看我,眼神复杂,有说不上来的一种隔阂感:“爸爸有整整一箱字画。”
父亲喜欢丹青我们是知道的,却不知他什么时候收藏了这些字画,那些字画的宣纸有点泛黄,是年代久远的颜色。
“怎么从来没听爸爸说起过这些字画?”我听出她的怨气,似乎认定父亲故意偏心留给我才不让她知道。
我讷讷地解释:“爸也没和我说过。”
妹妹怏怏看着字画,一声不吭。因为父亲在遗嘱中说得明白:房子和房子里的东西归我。妹妹不告而别,留下我坐在房间里哭。第二天早晨,我接到妹妹的电话,她犹犹豫豫,好像有话不知该怎么说。我知道她想问字画的事,说:“是不是关于那些字画?”
她顿了一下:“是,我觉得爸爸的遗嘱不公平。”
“你想怎么处理?”
“我们平分。”妹妹说得干脆。
我忍着快要掉下的眼泪说“好”。伤心的不是要被分掉一半的字画,而是妹妹的迫切。
电话的最后,她急切地说出自己的安排:“姐,我们请字画鉴定专家鉴定一下价值吧。不然,我们不懂也分不公平。还有,在分那些字画前,最好把那只箱子封上。”
中午,妹妹又打来电话,约我一块去把封条贴了。封条是她用电脑打印的,上面签着她的名字、按着她的指印,也给我留出相同的空白处。看她忙得一丝不苟,30 多年来我第一次感觉她那么陌生,甚至不如一位普通街坊熟悉亲切。
之后的几天很平静,妹妹偶尔给我打电话,全是商量字画的事,好像我们的关系就靠这箱字画来维系了。周五一早,妹妹敲开房门:“我找到了一个鉴定专家,姓吴,他可以免费帮我们鉴定。最好今天就去。”
我们把皮箱抬上车,整整 40 多分钟的车程里,谁也没开口说话。
泛黄的字画摆满了吴先生的工作台。整整一个上午过去了,吴先生放下放大镜和手里的参照资料,让我们把字画收起来。妹妹小心地问:“能不能麻烦您大体说说每张字画的市场价值?”
吴先生喝了一口茶水,笑着说:“这些字画是临摹品,没有市场价值。不过挂在客厅里做装饰还不错。”
妹妹气急败坏地一张张翻那些字画,失望又不死心:“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我的心则莫名其妙地松弛下来,好像终于澄清了父亲没有偏心,也澄清了自己并没和父亲事先商量好瞒着妹妹的事实。字画还是被我分成了两份。给妹妹时,她使劲拒绝,我塞到她怀里,然后对她说:“这是父亲留给我们的礼物,大家都留着做个纪念吧。”
“对不起。”我听见她很小声地道歉,这句话开启了我们姐妹的泪闸,大颗大颗的眼泪掉了下来。我们哭,知道跟这些字画值不值钱没关系。我们都看见了生长在彼此心中的蛀虫,它伤害了相亲相爱的感情,而我们不知怎样才能消灭它。
#每日一文
*连谏*
父亲去世后,遗嘱里把财产分割得很公平:房子和房子内的一切给我,和房子等价的存款留给了妹妹。办完丧事,我们开始收拾房子。妹妹在书房里找到了一只旧皮箱,她抬眼看我,眼神复杂,有说不上来的一种隔阂感:“爸爸有整整一箱字画。”
父亲喜欢丹青我们是知道的,却不知他什么时候收藏了这些字画,那些字画的宣纸有点泛黄,是年代久远的颜色。
“怎么从来没听爸爸说起过这些字画?”我听出她的怨气,似乎认定父亲故意偏心留给我才不让她知道。
我讷讷地解释:“爸也没和我说过。”
妹妹怏怏看着字画,一声不吭。因为父亲在遗嘱中说得明白:房子和房子里的东西归我。妹妹不告而别,留下我坐在房间里哭。第二天早晨,我接到妹妹的电话,她犹犹豫豫,好像有话不知该怎么说。我知道她想问字画的事,说:“是不是关于那些字画?”
她顿了一下:“是,我觉得爸爸的遗嘱不公平。”
“你想怎么处理?”
“我们平分。”妹妹说得干脆。
我忍着快要掉下的眼泪说“好”。伤心的不是要被分掉一半的字画,而是妹妹的迫切。
电话的最后,她急切地说出自己的安排:“姐,我们请字画鉴定专家鉴定一下价值吧。不然,我们不懂也分不公平。还有,在分那些字画前,最好把那只箱子封上。”
中午,妹妹又打来电话,约我一块去把封条贴了。封条是她用电脑打印的,上面签着她的名字、按着她的指印,也给我留出相同的空白处。看她忙得一丝不苟,30 多年来我第一次感觉她那么陌生,甚至不如一位普通街坊熟悉亲切。
之后的几天很平静,妹妹偶尔给我打电话,全是商量字画的事,好像我们的关系就靠这箱字画来维系了。周五一早,妹妹敲开房门:“我找到了一个鉴定专家,姓吴,他可以免费帮我们鉴定。最好今天就去。”
我们把皮箱抬上车,整整 40 多分钟的车程里,谁也没开口说话。
泛黄的字画摆满了吴先生的工作台。整整一个上午过去了,吴先生放下放大镜和手里的参照资料,让我们把字画收起来。妹妹小心地问:“能不能麻烦您大体说说每张字画的市场价值?”
吴先生喝了一口茶水,笑着说:“这些字画是临摹品,没有市场价值。不过挂在客厅里做装饰还不错。”
妹妹气急败坏地一张张翻那些字画,失望又不死心:“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我的心则莫名其妙地松弛下来,好像终于澄清了父亲没有偏心,也澄清了自己并没和父亲事先商量好瞒着妹妹的事实。字画还是被我分成了两份。给妹妹时,她使劲拒绝,我塞到她怀里,然后对她说:“这是父亲留给我们的礼物,大家都留着做个纪念吧。”
“对不起。”我听见她很小声地道歉,这句话开启了我们姐妹的泪闸,大颗大颗的眼泪掉了下来。我们哭,知道跟这些字画值不值钱没关系。我们都看见了生长在彼此心中的蛀虫,它伤害了相亲相爱的感情,而我们不知怎样才能消灭它。
#每日一文
# 父子之战
*余华*
我对我儿子最早的惩罚是提高自己的声音,那时他还不满两岁,当他意识到我不是在说话,而是在喊叫时,他就明白自己处于不利的位置了,于是睁大了惊恐的眼睛,仔细观察着我进一步的行为。当他过了两岁以后,我的喊叫渐渐失去了作用,他最多只是吓一跳,随即就若无其事了。我开始增加惩罚的筹码,将他抱进了卫生间,狭小的空间使他害怕,他会在卫生间里“哇哇”大哭,然后就是不断地认错。这样的惩罚没有持续多久,他就习惯卫生间的环境了,他不再哭叫,而是在里面唱起了歌,他卖力地向我传达这样的信号——我在这里很快乐。接下去我只能将他抱到了屋外,当门一下子被关上后,他发现自己面对的空间不是太小,而是太大时,他重新唤醒了自己的惊恐,他的反应就像是刚进卫生间时那样,嚎陶大哭。可是随着抱他到屋外次数的增加,他的哭声也消失了,他学会了如何让自己安安静静地坐在楼梯上,这样反而让我惊恐不安。他的无声无息使我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我开始担心他会出事,于是我只能立刻终止自己的惩罚,开门请他回来。当我儿子接近四岁的时候,他知道反抗了。有几次我刚把他抱到门外,他下地之后以难以置信的速度跑回了屋内,并且关上了门。他把我关到了屋外。现在,他已经五岁了,而我对他的惩罚黔驴技穷以后,只能启动最原始的程序,动手揍他了。就在昨天,当他意识到我可能要惩罚他时,他像一个小无赖一样在房间里走来走去,高声说着:“爸爸,我等着你来揍我!”
我注意到我儿子现在对付我的手段,很像我小时候对付自己的父亲。儿子总是不断地学会如何更有效地去对付父亲,让父亲越来越感到自己无可奈何;让父亲意识到自己的胜利其实是短暂的,而失败才是持久的;儿子瓦解父亲惩罚的过程,其实也在瓦解着父亲的权威。人生就像是战争,即便父子之间也同样如此。当儿子长大成人时,父子之战才有可能结束。不过另一场战争开始了,当上了父亲的儿子将会去品尝作为父亲的不断失败,而且是漫长的失败。
我不知道自己五岁以前是如何与父亲作战的,我的记忆省略了那时候的所有战役。我记得最早的成功例子是装病,那时候我已经上小学了,我意识到父亲和我之间的美妙关系,也就是说父亲是我的亲人,即便我伤天害理,他也不会置我于死地。我最早的装病是从一个愚蠢的想法开始的,现在我已经忘记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我装病,我所能记得的是自己假装发烧了,而且这样去告诉父亲,父亲听完我对自己疾病的陈述后,第一个反应——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反应就是将他的手伸过来,贴在了我的额头上。那时我才想起来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竟然忘记了父亲是医生,我心想完蛋了,我不仅逃脱不了前面的惩罚,还将面对新的惩罚。幸运的是我竟然蒙混过关了,当我父亲明察秋毫的手意识到我什么病都没有的时候,他没有去想我是否在欺骗他,而是对我整天不活动表示了极大的不满。他怒气冲冲地训斥我,警告我不能整天在家里坐着或者躺着,应该到外面去跑一跑,哪怕是晒一晒太阳也好。接下去他明确告诉我,我什么病都没有,我的病是我不爱活动,然后他让我出门去,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两个小时以后再回来。我父亲的怒气因为对我身体的关心一下子转移了方向,使他忘记了我刚才的过错和他正在进行的惩罚,突然给予了我一个无罪释放的最终决定。我立刻逃之夭夭,然后在一个很远的安全之处站住脚,满头大汗地思索着刚才的阴差阳错,思索的结果是以后不管出现什么危急的情况,我也不能假装发烧了。
于是,我有关疾病的表演深入到了身体内部。在那么一两年的时间里,我经常假装肚子疼,确实起到了作用。由于我小时候对食物过于挑剔,所以我经常便秘,这在很大程度上为我的肚子疼找到了借口。每当我做错了什么事,我意识到父亲的脸正在沉下来的时候,我的肚子就会疼起来。刚开始的时候我还能体会到自己是在装疼,后来竟然变成了条件反射,只要父亲一生气,我的肚子立刻会疼,连我自己都分不清是真是假。不过这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父亲的反应,那时候我父亲的生气总会一下子转移到我对食物的选择上来,警告我如果继续这样什么都不爱吃的话,我面临的不仅仅是便秘了,而是身体和大脑的成长都会深受其害。又是对我身体的关心使他忘记了应该对我做出的惩罚,尽管他显得更加气愤,可是这类气愤由于性质的改变,我能够十分轻松地去承受。
我装病的伎俩逐渐变本加厉,到后来不再是为了逃脱父亲的惩罚,而是开始为摆脱扫地或者拖地板这样的家务活了。有一次我弄巧成拙了,当我声称自己肚子疼的时候,我父亲的手摸到了我的右下腹,他问我是不是这个地方,我连连点头,然后父亲又问我是不是胸口先疼,我仍然点头,接下去父亲完全是按照阑尾炎的病状询问我,而我一律点头。其实那时候我自己也弄不清是真疼还是假疼了,只是觉得父亲有力的手压到哪里,哪里就疼。然后,在这一天的晚上,我躺到了医院的手术台上,两个护士将我的手脚绑在了手术台上。当时我心里充满了迷惘,父亲坚定的神态使我觉得自己可能是阑尾炎发作了,可是我又想到自己最开始只是假装疼痛而已,尽管后来父亲的手压上来的时候真的有点疼痛。我的脑子转来转去,不知道如何去应付接下去将要发生的事,我记得自己十分软弱地说了一声:我现在不疼了。我希望他们会放弃已经准备就绪的手术,可是他们谁都没有理睬我。那时候我母亲是手术室的护士长,我记得她将一块布盖在了我的脸上,在我嘴的地方有一个口子,然后发苦的粉末倒进了我的嘴里,没多久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到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睡在家里的床上了。我感到哥哥的头钻进了我的被窝,又立刻缩了出去,连声喊叫着:“他放屁啦,臭死啦。”然后我看到父母站在床前,他们因为我哥哥刚才的喊叫而笑了起来。就这样,我的阑尾被割掉了,而且当我还没有从麻醉里醒来时,我就已经放屁了,这意味着手术很成功,我很快就会康复。很多年以后,我曾经询问过父亲,他打开我的肚子后看到的阑尾是不是应该切掉。我父亲告诉我应该切掉,因为我当时的阑尾有点红肿。我心想“有点红肿”是什么意思,尽管父亲承认吃药也能够治好这“有点红肿”,可他坚持认为手术是最为正确的方案。因为对那个时代的外科医生来说,不仅是“有点红肿”的阑尾应该切掉,就是完全健康的阑尾也不应该保留。我的看法和父亲不一样,我认为这是自食其果。
#每日一文
*余华*
我对我儿子最早的惩罚是提高自己的声音,那时他还不满两岁,当他意识到我不是在说话,而是在喊叫时,他就明白自己处于不利的位置了,于是睁大了惊恐的眼睛,仔细观察着我进一步的行为。当他过了两岁以后,我的喊叫渐渐失去了作用,他最多只是吓一跳,随即就若无其事了。我开始增加惩罚的筹码,将他抱进了卫生间,狭小的空间使他害怕,他会在卫生间里“哇哇”大哭,然后就是不断地认错。这样的惩罚没有持续多久,他就习惯卫生间的环境了,他不再哭叫,而是在里面唱起了歌,他卖力地向我传达这样的信号——我在这里很快乐。接下去我只能将他抱到了屋外,当门一下子被关上后,他发现自己面对的空间不是太小,而是太大时,他重新唤醒了自己的惊恐,他的反应就像是刚进卫生间时那样,嚎陶大哭。可是随着抱他到屋外次数的增加,他的哭声也消失了,他学会了如何让自己安安静静地坐在楼梯上,这样反而让我惊恐不安。他的无声无息使我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我开始担心他会出事,于是我只能立刻终止自己的惩罚,开门请他回来。当我儿子接近四岁的时候,他知道反抗了。有几次我刚把他抱到门外,他下地之后以难以置信的速度跑回了屋内,并且关上了门。他把我关到了屋外。现在,他已经五岁了,而我对他的惩罚黔驴技穷以后,只能启动最原始的程序,动手揍他了。就在昨天,当他意识到我可能要惩罚他时,他像一个小无赖一样在房间里走来走去,高声说着:“爸爸,我等着你来揍我!”
我注意到我儿子现在对付我的手段,很像我小时候对付自己的父亲。儿子总是不断地学会如何更有效地去对付父亲,让父亲越来越感到自己无可奈何;让父亲意识到自己的胜利其实是短暂的,而失败才是持久的;儿子瓦解父亲惩罚的过程,其实也在瓦解着父亲的权威。人生就像是战争,即便父子之间也同样如此。当儿子长大成人时,父子之战才有可能结束。不过另一场战争开始了,当上了父亲的儿子将会去品尝作为父亲的不断失败,而且是漫长的失败。
我不知道自己五岁以前是如何与父亲作战的,我的记忆省略了那时候的所有战役。我记得最早的成功例子是装病,那时候我已经上小学了,我意识到父亲和我之间的美妙关系,也就是说父亲是我的亲人,即便我伤天害理,他也不会置我于死地。我最早的装病是从一个愚蠢的想法开始的,现在我已经忘记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我装病,我所能记得的是自己假装发烧了,而且这样去告诉父亲,父亲听完我对自己疾病的陈述后,第一个反应——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反应就是将他的手伸过来,贴在了我的额头上。那时我才想起来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竟然忘记了父亲是医生,我心想完蛋了,我不仅逃脱不了前面的惩罚,还将面对新的惩罚。幸运的是我竟然蒙混过关了,当我父亲明察秋毫的手意识到我什么病都没有的时候,他没有去想我是否在欺骗他,而是对我整天不活动表示了极大的不满。他怒气冲冲地训斥我,警告我不能整天在家里坐着或者躺着,应该到外面去跑一跑,哪怕是晒一晒太阳也好。接下去他明确告诉我,我什么病都没有,我的病是我不爱活动,然后他让我出门去,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两个小时以后再回来。我父亲的怒气因为对我身体的关心一下子转移了方向,使他忘记了我刚才的过错和他正在进行的惩罚,突然给予了我一个无罪释放的最终决定。我立刻逃之夭夭,然后在一个很远的安全之处站住脚,满头大汗地思索着刚才的阴差阳错,思索的结果是以后不管出现什么危急的情况,我也不能假装发烧了。
于是,我有关疾病的表演深入到了身体内部。在那么一两年的时间里,我经常假装肚子疼,确实起到了作用。由于我小时候对食物过于挑剔,所以我经常便秘,这在很大程度上为我的肚子疼找到了借口。每当我做错了什么事,我意识到父亲的脸正在沉下来的时候,我的肚子就会疼起来。刚开始的时候我还能体会到自己是在装疼,后来竟然变成了条件反射,只要父亲一生气,我的肚子立刻会疼,连我自己都分不清是真是假。不过这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父亲的反应,那时候我父亲的生气总会一下子转移到我对食物的选择上来,警告我如果继续这样什么都不爱吃的话,我面临的不仅仅是便秘了,而是身体和大脑的成长都会深受其害。又是对我身体的关心使他忘记了应该对我做出的惩罚,尽管他显得更加气愤,可是这类气愤由于性质的改变,我能够十分轻松地去承受。
我装病的伎俩逐渐变本加厉,到后来不再是为了逃脱父亲的惩罚,而是开始为摆脱扫地或者拖地板这样的家务活了。有一次我弄巧成拙了,当我声称自己肚子疼的时候,我父亲的手摸到了我的右下腹,他问我是不是这个地方,我连连点头,然后父亲又问我是不是胸口先疼,我仍然点头,接下去父亲完全是按照阑尾炎的病状询问我,而我一律点头。其实那时候我自己也弄不清是真疼还是假疼了,只是觉得父亲有力的手压到哪里,哪里就疼。然后,在这一天的晚上,我躺到了医院的手术台上,两个护士将我的手脚绑在了手术台上。当时我心里充满了迷惘,父亲坚定的神态使我觉得自己可能是阑尾炎发作了,可是我又想到自己最开始只是假装疼痛而已,尽管后来父亲的手压上来的时候真的有点疼痛。我的脑子转来转去,不知道如何去应付接下去将要发生的事,我记得自己十分软弱地说了一声:我现在不疼了。我希望他们会放弃已经准备就绪的手术,可是他们谁都没有理睬我。那时候我母亲是手术室的护士长,我记得她将一块布盖在了我的脸上,在我嘴的地方有一个口子,然后发苦的粉末倒进了我的嘴里,没多久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到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睡在家里的床上了。我感到哥哥的头钻进了我的被窝,又立刻缩了出去,连声喊叫着:“他放屁啦,臭死啦。”然后我看到父母站在床前,他们因为我哥哥刚才的喊叫而笑了起来。就这样,我的阑尾被割掉了,而且当我还没有从麻醉里醒来时,我就已经放屁了,这意味着手术很成功,我很快就会康复。很多年以后,我曾经询问过父亲,他打开我的肚子后看到的阑尾是不是应该切掉。我父亲告诉我应该切掉,因为我当时的阑尾有点红肿。我心想“有点红肿”是什么意思,尽管父亲承认吃药也能够治好这“有点红肿”,可他坚持认为手术是最为正确的方案。因为对那个时代的外科医生来说,不仅是“有点红肿”的阑尾应该切掉,就是完全健康的阑尾也不应该保留。我的看法和父亲不一样,我认为这是自食其果。
#每日一文
# 少年事
*安妮宝贝*
12 岁的时候,我有过少年的友情,是和学校里的一个同龄女孩。她的家和我的家隔了城市中央的一条河流。夏天下着暴雨的午后,我记得她撑伞等在楼梯的下端,来接我去她家里吃冰激凌。潮湿的阴影里,她的面容像皎洁的一朵山茶。我们在大雨中光着脚踩水。在她宽敞的家里一边吃冰激凌一边看诗集。然后疲倦之后拥抱着睡在一起。她的浓密的长发散发出清香,在睡意朦胧的时候兜了我一头一脸。我用手去拨。窗外是滂沱的雨声。
那时候我是一个不常和父母在一起的女孩。喜欢写诗歌。晚上睡觉的时候会面无表情地流下眼泪。她的家庭不幸福,父母感情不和,时有争执。然后有一天,父亲突然失踪。我们有彼此隐秘而艰涩的疼痛。都还没有长大,是肿胀的纯洁的花苞。想在彼此的灵魂里寻找一条通往世界的途径。而这个进入的切口,只能是给予彼此的爱。虽然这种爱,因为某种绝望,显得盲目而决绝。充满纠缠。我记得我们每天写信。即使在同一个班级里,每天都在见面。时间在剧烈的感情里,总是不够用。我们在信里写,我爱你。就像对这个尚未展开旅途的世界说,我要出发。
这种感情,现在看来,其实已经如同一场初恋。
这段往事,使我对女性之间的友情,一直保持着某种信仰。在它里面,没有性,没有好奇,也没有激素的作用。只是因为彼此共同的愿望而靠近。我们就像两个敏感的贫乏的孩子,彼此拥抱取暖。这样纯洁静好的陪伴。
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的事情。有悲喜,有失落。很多记忆因为被埋葬,已经深不可测。
现在想起来,17 岁之前的生活,也许是一生中最为残酷而凄艳的岁月。青春像一段黑暗的火车隧道,呼啸着奔驰。后来,我们很快就各自恋爱了。那时候总是以为恋爱能够彻底地拯救自己的孤独。是在付出很多代价,耗费掉很多时间之后,才能够知道,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10 多年以后,我早已离开那个在市区中心有一条河流的南方城市。从南到北,一路在不同的城市里迁徙,寻找能够停留的地方。我开始写书,出版小说。我的生活,日益的桀骜和颠簸。但是少年时,我曾对她说过,我以后会写书,因为我要让别人知道我的疼痛。我们的疼痛。所有人的疼痛。
她最终嫁给了一个淳朴沉默的男子。结婚生子,平淡的工作。过着安稳的生活。
有很长一段时间,彼此失去了音讯。
然后,有一年夏天,我回家。偶然联系到了她。于是就去见她。我还记得她最喜欢吃香蕉,在附近的水果店里买了一大串香蕉。还有一捧打着花苞的深红石竹。依然是暴雨的夏日午后。窗外是滂沱的雨声。她的长发已经不见,扎粗糙的髻。憨稚的 1 岁幼儿在她的怀里酣睡。在彼此经历过了那么多繁华至极的恋爱之后,她已做了母亲。而我,依然孤身一人。我们没什么话说,一径地微笑。沉默。她让我看房间里一大缸的热带鱼。空气中有寻常生活的奶粉和灰尘的气味。我看到墙壁上她 16 岁时候的照片。我也一直把自己的一张少年时候的黑白照片带在身边。照片这样陈旧,而少女时候的笑容,却明亮得耀眼,明眸皓齿,让人伤怀。我们还是有着一模一样的喜好。和过去一样。
告别的时候,她送我。我把她的孩子抱在怀里。那小小的男婴,粉白可爱。生命的延续让人惘然。我们凭借着曾经给予对方的温暖和激情,已经长大。那段少年时的感情,就如同彼此寄居的蛹。当灵魂长出翅膀,各奔东西,蛹就成了透明的空壳。
10 多年以后,我们各自成为虽然心怀感伤但甘心承担的女子。没有什么怨悔。在大雨中,平静地挥手告别。
当然,成年以后,也会继续拥有友情及对待友情的方式。心有愉悦,偶尔彼此相约。相处洁净并且节制。在上海,我曾遇见数个美丽而个性独特的女子。她们做自由撰稿,做唱片,做网络……我们在台风的夜里行走于大街上,用手护着打火机给彼此点燃一根烟。偶尔去酒吧买醉,聊起男人和点滴的往事,已然云淡风轻的口吻。从不把彼此带入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我们成为朋友。隔着一段距离,小心而轻柔,触摸对方的手指,却已经不需要皮肤的温度。
成年的友情,只能是给对方一些时间。我们都如此清醒,看到了时光的界限。
少年时那般潮水汹涌的友情,已经不见。经历过诸多人性的苍凉和命运的多舛,已不再需要倾心的付出去探知未来的结局。我们知道,最终我们是会长大的。疼痛会过去的。
而那些爱过的人,也就消失了。
#每日一文
*安妮宝贝*
12 岁的时候,我有过少年的友情,是和学校里的一个同龄女孩。她的家和我的家隔了城市中央的一条河流。夏天下着暴雨的午后,我记得她撑伞等在楼梯的下端,来接我去她家里吃冰激凌。潮湿的阴影里,她的面容像皎洁的一朵山茶。我们在大雨中光着脚踩水。在她宽敞的家里一边吃冰激凌一边看诗集。然后疲倦之后拥抱着睡在一起。她的浓密的长发散发出清香,在睡意朦胧的时候兜了我一头一脸。我用手去拨。窗外是滂沱的雨声。
那时候我是一个不常和父母在一起的女孩。喜欢写诗歌。晚上睡觉的时候会面无表情地流下眼泪。她的家庭不幸福,父母感情不和,时有争执。然后有一天,父亲突然失踪。我们有彼此隐秘而艰涩的疼痛。都还没有长大,是肿胀的纯洁的花苞。想在彼此的灵魂里寻找一条通往世界的途径。而这个进入的切口,只能是给予彼此的爱。虽然这种爱,因为某种绝望,显得盲目而决绝。充满纠缠。我记得我们每天写信。即使在同一个班级里,每天都在见面。时间在剧烈的感情里,总是不够用。我们在信里写,我爱你。就像对这个尚未展开旅途的世界说,我要出发。
这种感情,现在看来,其实已经如同一场初恋。
这段往事,使我对女性之间的友情,一直保持着某种信仰。在它里面,没有性,没有好奇,也没有激素的作用。只是因为彼此共同的愿望而靠近。我们就像两个敏感的贫乏的孩子,彼此拥抱取暖。这样纯洁静好的陪伴。
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的事情。有悲喜,有失落。很多记忆因为被埋葬,已经深不可测。
现在想起来,17 岁之前的生活,也许是一生中最为残酷而凄艳的岁月。青春像一段黑暗的火车隧道,呼啸着奔驰。后来,我们很快就各自恋爱了。那时候总是以为恋爱能够彻底地拯救自己的孤独。是在付出很多代价,耗费掉很多时间之后,才能够知道,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10 多年以后,我早已离开那个在市区中心有一条河流的南方城市。从南到北,一路在不同的城市里迁徙,寻找能够停留的地方。我开始写书,出版小说。我的生活,日益的桀骜和颠簸。但是少年时,我曾对她说过,我以后会写书,因为我要让别人知道我的疼痛。我们的疼痛。所有人的疼痛。
她最终嫁给了一个淳朴沉默的男子。结婚生子,平淡的工作。过着安稳的生活。
有很长一段时间,彼此失去了音讯。
然后,有一年夏天,我回家。偶然联系到了她。于是就去见她。我还记得她最喜欢吃香蕉,在附近的水果店里买了一大串香蕉。还有一捧打着花苞的深红石竹。依然是暴雨的夏日午后。窗外是滂沱的雨声。她的长发已经不见,扎粗糙的髻。憨稚的 1 岁幼儿在她的怀里酣睡。在彼此经历过了那么多繁华至极的恋爱之后,她已做了母亲。而我,依然孤身一人。我们没什么话说,一径地微笑。沉默。她让我看房间里一大缸的热带鱼。空气中有寻常生活的奶粉和灰尘的气味。我看到墙壁上她 16 岁时候的照片。我也一直把自己的一张少年时候的黑白照片带在身边。照片这样陈旧,而少女时候的笑容,却明亮得耀眼,明眸皓齿,让人伤怀。我们还是有着一模一样的喜好。和过去一样。
告别的时候,她送我。我把她的孩子抱在怀里。那小小的男婴,粉白可爱。生命的延续让人惘然。我们凭借着曾经给予对方的温暖和激情,已经长大。那段少年时的感情,就如同彼此寄居的蛹。当灵魂长出翅膀,各奔东西,蛹就成了透明的空壳。
10 多年以后,我们各自成为虽然心怀感伤但甘心承担的女子。没有什么怨悔。在大雨中,平静地挥手告别。
当然,成年以后,也会继续拥有友情及对待友情的方式。心有愉悦,偶尔彼此相约。相处洁净并且节制。在上海,我曾遇见数个美丽而个性独特的女子。她们做自由撰稿,做唱片,做网络……我们在台风的夜里行走于大街上,用手护着打火机给彼此点燃一根烟。偶尔去酒吧买醉,聊起男人和点滴的往事,已然云淡风轻的口吻。从不把彼此带入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我们成为朋友。隔着一段距离,小心而轻柔,触摸对方的手指,却已经不需要皮肤的温度。
成年的友情,只能是给对方一些时间。我们都如此清醒,看到了时光的界限。
少年时那般潮水汹涌的友情,已经不见。经历过诸多人性的苍凉和命运的多舛,已不再需要倾心的付出去探知未来的结局。我们知道,最终我们是会长大的。疼痛会过去的。
而那些爱过的人,也就消失了。
#每日一文
# 另一个高度
*刘瑜*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 17 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 40 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 100 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 20 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5 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15 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He lives at another level”。电影《Big 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每日一文
*刘瑜*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 17 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 40 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 100 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 20 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5 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15 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He lives at another level”。电影《Big 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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